他要脸。要体面。
路听野见他还真放下了,跟条败犬一样,又吸了口奶茶,刚好喝到见底,他皱了下眉,松开手。
梁楚凡没了桎梏,顿时颓然地跌坐在椅子上,大口呼吸,稍微缓过来一点,他愤恨地看着嚣张至极的路听野,通红的双眼里透出屈辱,心里有强烈的上去揍他的欲望,可想到会闹出动静,他只能隐忍作罢。
路听野只是平静抽了一张卸妆巾往手上擦了擦,他语气很淡,像是兴致都败完,“就你这样的也配喜欢她?没意思。”
“我不配,你就配?你是疯子就去医院治!别出来胡乱咬人。乐乐怎么把你这种疯狗放在身边!”梁楚凡朝垃圾桶里啐了一口吐沫。
路听野不以为意,声音没什么波澜:“梁先生,把你那些下三滥的勾当收着点,少打沈常乐的主意。不然我很乐意请全国人民看看你是个什么东西。”
他早就看梁楚凡这玩意不爽了。从微博爆出那几张照片出来,他就不爽,一直压到了今天。
梁楚凡一把扯掉衬衫的领结,扔到地上,“沈常乐不是你的!你又算什么东西?”
路听野的眼眸到此时才起了一点波澜,牵起唇,一字一顿:“沈常乐,她当然是我的。”
别人碰都别想碰。
梁楚凡咬紧牙根,冲着路听野的背影说:“沈常乐知道你他妈是个疯子吗?”
路听野没有停顿,大步离去。手掌中的奶茶杯像划破口子的气球,狠劲一捏就瘪了。
她当然不需要知道。
他可以在她面前装一辈子的乖。
-
沈常乐已经换回了自己的衣服,坐在化妆镜前卸假睫毛,和夸张的绿色亮片眼影。
她身上穿着一件深紫色小外套,圆翻领,黄铜扣,风格有点vtage的味道,同色系一步裙,腰身被剪裁勾勒得很是妩媚,脚上踩着一双新款尖头低跟鞋,左腿架在右腿上,小脚时不时翘两下,弄得细后跟带微颤颤往下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