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听野咬下太妃糖,吃到里面的巧克力夹心。
“她说我不可以天天打架,说”
说他笑起来很好看,说他很有天份,说她也有个弟弟走丢了,跟他差不多大,若是她弟弟像他现在这样,不好好读书,不好好生活,她肯定会难过,会哭。
于她而言,他不过是一个在江南小镇萍水相逢的路人。即使她说的这些她都已经不记得了,但他记得。他记得就可以了。
路听野可以无所谓,反正从出生开始就注定了这辈子与阴暗堕落为伍。一个流淌着肮脏血液,不被祝福,存在即是罪恶的孩子,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我喜欢她。想要她。我不能让这么好的姑娘跟着我受苦,我若是挣不出一点名堂,我连喜欢她的资格都没有,我连说喜欢都是亵渎。”
陈燃听得愣在了原地。
一个烂人是配不上喜欢沈常乐的。
她是高高在上的大小姐,她是洁净的雪里开出的花,喜欢从来都不是一件轻浮的事。不是随便说说就是喜欢,不是随便遇到一个人就说要和她定终身,再年少轻狂都不能做这种轻浮的事。
陈燃实属没想到话题走到了这份上。
怎么就多出来一个“她”?
陈燃恢复冷静,实在是最近路听野的行为太跳脱了太狂野了,他好怕路听野又走了什么歪路子,心里一直压抑着。但陈燃转念一想,他无缘无故提这些旧事未免太过分。快二十一岁的男孩,就是冲动的年纪,就是喜欢漂亮女孩儿的年纪,想谈恋爱无可厚非。
罢了罢了。
说不定谈恋爱了,这小子还能有更多灵感。
陈燃一脸温和,语气温柔,像是知心大哥哥:“好,那给哥说说,她是谁?追女孩哥最懂了,哥帮你出主意。”
路听野转头,看着陈燃,笑了:“真的?我想追沈常乐。你有什么好主意,说来听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