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惊了。
她又吃了一口鳝鱼肉,然后把狮子头夹成四瓣,舀了一小口送进嘴里,肉质紧实,不柴不肥,还有马蹄的清香感。
不错。很好吃。
沈常乐吃这菜,顺便偶尔看向面前吃得正香的路听野,他一口菜配一口炒饭,看起来香的不行。那炒饭黄澄澄的,还有好多颜色的配菜,沈常乐犹豫再三,很是不争气地开口:
“你吃的什么饭?”
路听野停下动作,耐心解释:“就是随便炒的蛋炒饭,加了瑶柱火腿肉香菇松露这些,还加了--”
“给我盛一小碗。谢谢。”沈常乐打断他的话,背脊又挺直了几寸。
是猫,是公主,是白天鹅,是掌上明珠,所有高傲又不失可爱的代名词都能恰如其分地形容她。
可越是高傲,越能挑起男人心底卑劣的胜负欲。
想让一朵玫瑰只在自己的掌心盛开。
路听野放下碗筷,笑容里带着几分得逞的痞气,轻轻挑眉,“你不是晚上不吃主食?”
沈常乐拨弄了一下耳边的珍珠,淡淡:“你再说我就不吃了。”
“”
路听野低低笑了声,“都听你的,大小姐”
晚饭过后,路听野收拾餐桌和厨房,沈常乐则窝在沙发上玩手机,她难得吃这么饱,很是餍足,整个人居然发起了饭晕,四肢百骸软软绵绵,像汲饱了海水不堪负荷的海绵。
懒得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