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是你姐姐?”沈常乐不悦地看着他,“路听野,我不过就是戳戳你喉结, 怎么了?这就是撩你了?你是不是没被女孩儿撩过啊。”
路听野一脸诚恳:“是。没有女孩撩过我, 我没经验。所以你要教教我。”
沈常乐:“”
蹬鼻子上脸了?
她瞪他一眼,觉得他现在确实有点恃宠而骄,若不是看在他用的顺手,做饭好吃,她早就让他卷铺盖走人了。
“路听野, 你知不知道什么东西才咬人?”
“知道。狗。”
“”
沈常乐仿佛一拳打在棉花上, “你知道狗才咬人,那你咬我?”
路听野不以为意, 直白得让人心里发颤:“反正你时不时逗一下我, 也跟逗狗一样,我就当你的狗了,耍脾气, 咬咬你亲亲你又怎么样?”
我就当你的狗了, 咬咬你亲亲你又怎么样?
沈常乐一时接不上他的话。她只是想, 怎么有男人能这么无所谓地说要给一个女人当狗啊?
虽然她见过不少, 但那些都是想在她身上图点什么的, 或是钱或是名利或是通往上流社会的入场券, 可他们不知道,男人一旦世故就不可爱了,哪有女人喜欢世故的男人?算盘珠子都要掉进她的爱马仕包包了。
同理,若是什么都不图的男人怎么会对自尊这么无所谓?应该是拼了命的维护自己身上的傲气,用以证明他什么都不图吧。
看着路听野,沈常乐想到了陈嘉岁。
那个时候高三毕业了,她经常去找陈嘉岁,每次圈里有晚宴聚会之类的活动,她都喜欢带陈嘉岁去,时间一久,就有阴阳怪气的人在背后说闲话,说陈嘉岁是沈公主的狗,当公主的舔狗果真是一本万利的生意,说他家里那个小面馆不就是靠着公主的关系,才能从老破旧的南照区一下子鸡犬升天开进了全上京最繁华的商场,一炮而红发展成了连锁餐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