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了,反正在她心里,他也就是小狗小猫般的存在。他甚至比不上那匹马,好歹马在大小姐心里有四千万。
路听野重重叹了口气,很丧。
潋滟的琥珀色眼睛像被霜打过的花,蔫了吧唧。
沈常乐就这样看着镜子,把路听野所有的表情都收尽眼底,本来还不想笑的,现在是真的忍不住了,噗嗤一下笑出声来。
路听野气得哼了声,双手抄兜,冷冷地转身。
沈常乐皱了下眉,“过来。”不高不低地两个字。
镜子里,路听野的背影像群山中最秀丽的那一座,线条冷峻难驯,让人格外想看着他那锋利的背脊弯下来,低下来,跪下来。
“最后一次,过来。”
沈常乐不轻不重又说了一句。
路听野顿住。几秒后,转身,一边折回一边说:“又要玩什么。”
玩你。沈常乐在心里想。
没什么比你更好玩了。
路听野在沈常乐身边站定,沈常乐已经涂好了口红,那是一种樱桃肉泡在酒里,已经糜烂掉的红色,比梅子红要醉人,比大红又多了一抹轻佻放纵,完美地适配着她妖冶的五官。
她身上穿着等会儿参加晚宴的礼服,今天下午品牌方派门店店长亲自送过来的,送到的时候那店长的鞋里都可以划船了,可价值百来万的礼服却稳稳妥妥地放在里三层外三层的盒子里。
深蓝色的v领绸缎长裙上绣满了无数璀璨的比米粒还要小的珠子,在不同的光线下会显出不同的蓝色,宛如波光粼粼的银河。
路听野仿佛被她极盛,极肆的光芒闪住了,眼睛不受控地眯了下,心里不受控地有些堵,他极力咽下那些令她发笑的心酸情绪,心想这样很丢人,不想被她当成一个笑话。
她一点也不当真,那他至少看起来也不要那么当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