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没反应过来,只是凭本能反驳:
“不要。凭什么要听你的。”
沈常乐咬了咬唇瓣内的那一小块软肉,瞪他一眼。这假设根本就不成立。就算是成立,她也不会听一个男人的。
路听野咧嘴笑了起来,尖尖的小虎牙白得晃人眼,“瞧,大小姐就是这么骄傲。”
“不过没关系。”路听野把刚刚调的饮料递过来,一双漂亮的眼睛灼灼地看着她。
“骑士的宗旨就是忠心耿耿跟随你,你即使不信我,打我骂我,我也受了。谁让我就是贱。”
“我就是喜欢你,沈常乐。喜欢你喜欢的要死。”他凑近她耳廓,低声说着。
他语气又像是认真又像是开玩笑,有几分玩世不恭地味道,沈常乐还是怔了怔,唇瓣动了两下,不知道该怎么回,他总是能把她弄到哑口无言,弄到心脏发麻,弄到完全不是她自己。
沈常乐紧紧地扣着手心。
路听野笑了下,趁着她思绪神游,抽走她手里的白葡萄酒,把自己调好的草莓味饮料递过去,就在她抬起头的那一刻,他用身体挡住旁人窥探的视线,温热的唇瓣流连在女人的耳廓,压着一种极低的气,不紧不慢说:
“大小姐,我只愿你这一辈子风光无限,所求必是所得。我就在你身后,你只要回头就能看见。”
即使你不相信我能保护你,即使我现在的能力的确不够。
但我也不需要你为我俯身,因为我会垫脚去够你。
沈常乐忽然鼻头发酸,她恨死路听野了,恨死他无缘无故说这些让她变得好狼狈。
她一点也不想在一个男人面前狼狈。
即使她有那么一点点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