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重新介绍也不晚。”男人笑了笑,伸出手来,“方知珩,今年二十七。”
沈常乐不想和他有肢体接触,但又绕不过人情礼节,干脆把手里的杯子送过去,轻轻碰了下他的酒杯,就当是握手了,“你好,方先生。”
方知珩没料到是这么“新颖”的打招呼,稍稍挑了下眉,不动声色地收回手。
路听野正在吃海盐奥利奥巴斯克,好巧不巧看见了这一幕,沈常乐一脸娇笑着拿酒杯去碰一个男人的酒杯。
“”
牙齿咔哒,咬碎了一块奥利奥。
她不可能不知道这娇滴滴地去碰人酒杯对一个男人来说杀伤力有多大吧?
路听野觉得嘴里的芝士甜得发涩,这就是做她男朋友会很惨的意思?
如果是的话,那是挺惨的。
他好歹五分钟前才给大小姐声情并茂地表了白
他好歹半小时之前才和大小姐在楼道里吻的醉生梦死
草。
只有把她在床上弄死,她才会知道她是有男朋友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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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说:
沈常乐:这是你一个弟弟该说的话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