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心里暗暗懊恼,恼自己不在状态,她朝着方知珩淡淡笑了笑,“不好意思,方先生,好久没跳舞了,生疏了。”
方知珩:“你跳的很好。是我没能让你有默契感。”
名门大族养出来的贵公子,永远是这么有涵养,沈常乐就算不喜欢也不得不承认,涵养好的男人就是让人讨厌不起来。
沈常乐刻意让自己不去想路听野和那个女孩的背影,可越是分散注意力,本能就越是和理智作对。
她还真是小看路听野了,是她把他打扮得人模狗样,带他来了傅家的宴会,他不尽职尽责,却在那胡吃海喝,招蜂引蝶?
亏的十分钟之前还对她声情并茂地表白。
沈常乐面上依旧言笑晏晏,可心里却像是压着一颗气球,随时能被尖锐的东西击破。
这尖锐的东西很快就撞来了。
傅砚染挽着路听野朝舞池走来,她礼服的颜色很抢眼,是青果绿色,在一水儿高雅却也沉闷的颜色里是如此的跳跃,以至于沈常乐余光很快就瞟见了她,以及和她一起跳舞的路听野。
如月色般皎洁的光打落在路听野的额骨上,勾出他几分冷淡的神色。沈常乐在之前从没见过路听野跳华尔兹。
出乎意料的,他的动作如此优雅,娴熟,自然。
剪裁合理的西装罩着他挺拔如竹的身体,气质脱俗,眼角的冷让他看上去高傲又矜贵,在这金粉浮华的场所里,没有分毫的不合适。
反而给人一种错觉,他天生就该站在名利场最耀眼的塔尖,而非那四四方方的厨房。
他该是天之骄子,而不是厨师,不是跟班,不是打工仔,不是让人看不见的尘埃。
沈常乐对自己的想法感到惊诧,可这些念头一闪而过,很快就被别的扑灭。
路听野居然当着她的面和别的女人跳舞。沈常乐感觉有跟针往心里扎了下,很不舒服,没等她再望第二眼,就听见耳边传来女孩娇滴滴的声音:“表哥!我跟这小姐姐换换!”
紧接着,猝不及防地,沈常乐感觉自己被一道巨大的,狂野的力量拽住,脚尖无措地在地面转了一圈,天旋地转中,她感觉太阳穴在突突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