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深夜,公路上的路灯暗了一个度,散发着浓酽的暖黄色。
路听野坐在驾驶舱,耳边是跑车排气的轰鸣,直到对讲机里传出开始两个字,他毫不犹豫地猛踩油门到底,车身如利箭飞射,巨大的推背感让五脏六腑都跟着震了震。
两台车彼此咬着,像纠缠的磁铁,直到第一个弯时,才有了微小的差距。两个弯过后,路听野的车明显咬了上来,就在最后一个弯时,他以一种凶猛的几乎车仰马翻的姿态抢入了内弯,车轮轻微打滑,也亳不见减速的态势。
沈常西见状,迫不得已踩了刹车,疯狂地对着前面的尾灯按着喇叭。
“你他妈不要命了?”
对讲机里,他的声音带着一丝颤。若是真出了事,沈常乐还不杀了他。
对方没有回,只是继续加速,用一种奔赴陌路的速度去赢这场比赛。
此时此刻,路听野的大脑里什么也不存在了,他只是想知道沈常乐瞒了他什么。
只有这一个目的。
他从不是较真的人,可碰上她,他较真。
越往山顶,路灯越稀疏,除了车灯破开的那一小块光明以外,路听野什么也看不见,轻微的夜盲症让他感到四周一片黑暗,只能凭着感觉去辨认终点。
直到车灯打到一块巨大的石头上,他才知道已经越过了终点。电光火石间,他没留神,车子几乎快撞上了栅栏,猛地往左打方向盘,踩住刹车,巨大的惯性迫使他身体往前,额头硬生生磕在方向盘上,不知道磕到了哪儿,皮肤被划破。
路听野嗅到一丝血腥气。
沈常西自诩是玩车不要命的,没想到来了个比他还疯的,他狠狠骂了一句疯子。把车停稳,刚要下车,裤兜里的手机振动起来,他拿出来看了眼,神色顿时凝重起来。
调整了下情绪,他接通,“喂姐”
“你和路听野做什么去了?”对面劈头盖脸一顿骂,“大晚上,你和他开车出去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