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常乐被他逗笑,压住翘起的唇角,对旁边的宾客说了句失陪,踩着十厘米高跟鞋,万千窈窕地走了过去,风光地好似她是今晚的主角。
“你怎么无精打采的?刚刚你爸还问我你在哪。没想到是躲这偷看我。”沈常乐把香槟放在一旁,看了下四周,发现没人注意到这处幽僻的角落,下一秒,她坐上男人的腿,冲他弯了弯眼睛。
路听野身体跟着紧绷起来,就连呼吸也紧了下,闻到她头发上淡淡的香气。
沈常乐假装没察觉到这些小动作,微凉的手指点了点他温热的唇,“今天好帅。”
路听野有些神思恍惚,对她这种若有似无的勾引完全没有抵抗力,声音里含着哑意:“有多帅?”
“帅到”沈常乐想了想,纤细的手指玩着他领带上的宝石领夹,又时而划过他的胸口,感受着衬衫之下强壮又年轻的躯体,“帅到现场每一个女人都羡慕我怎么能睡到这种”
“极品货。”
她挑眉,带着些挑逗的姿态,勾了勾他的下巴。
路听野笑出声,死气沉沉的眼睛这才有了颜色,他开口就是犯浑:“姐姐这样像是万草丛中过的风流美人”他凑近她的耳朵,低低说,“只有我知道,姐姐就是软脚虾。经不起弄。弄几下就要哭。”
路听野知道沈常乐就是喜欢逗弄他。
管杀不管埋的主,次次把他弄到滚烫的边缘,又偏偏不让他沸腾。
沈常乐当即被他说的脸红,恼恨地踩他一脚,“你还是当个哑巴帅哥吧。”
路听野做了个封口的动作。
沈常乐知道同他犯浑赢不了,只好耍赖,撩开他的西装,在看不见的地方咬了一口,白衬衫烙下一抹隐秘的暧昧红痕。
“你快起来啊,这你的场子,你不社交,都推给我?”沈常乐生完气还是笑靥如花,今天是开心的日子,路听野最大。
“说实话,大小姐。我社恐。”路听野一边忍着胸口的燥热,一边正经地看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