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洵身穿郡王冕服,肃穆地接受了众臣参拜。
“如今本王统一三郡两城一国, 治下疆域越发辽阔,却始终没有制定详细的官制, 是时候在这方面做些规范了。”
“本王与总长商议多时, 制定如下官制结构。”
紧接着, 他就让身边的亲兵宣布了官制。
整个王都的中央机构, 改司为部, 分为农事,教育,财政,人事,工造,军事,司法七部。
其中农事司总揽全国农事安排,且总管田产户籍。
教育部,总揽全国办学之事。
财政则负责管理全国税收与其余财物,包括保管,统计,分派等事务。
人事则主管领地内的官员考核,任免,升迁。
工造则主管修桥铺路挖渠修筑城墙,普通军械制造等。
司法部责同大理寺,主管全国司法刑事。
军事,则包括招兵,抚恤,训练调遣,采购,军火等全部军务,保持目前的人事结构,直接对李洵负责。
各部设置大令一人,副令两人,由李洵直接任命。
部中其余成员,若需要补缺,由大令根据需要向人事部上报,由人事部统一组织全王国吏员招聘考试,为各部选拔所需人才。
而地方上,则保持原有的郡县设置。中原以县为单位,北戎草原以旗为单位,三到五县(旗)为一郡。
品级方面,部与朝廷六部等同,其余官位,也与朝廷规制等同。
所有部门,除了军事与财政外,都直接由总长统领。郡以下的小事,都由总长裁决,不敢擅专的大事再汇报给李洵这个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