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吗?”
“我觉得还是红烧肉更吸引人。”
歌德看向了馆子内。
端盘子的是佐特。
一张大方盘上放着三份红烧肉。
普通的红烧肉,加了鹌鹑蛋的红烧肉和加了鲍鱼的红烧肉。
老板跟在后面,端着青菜与白米饭。
红烧肉放在盘子中,用草绳扎着。
四四方方,颜色明亮。
用筷子挑起草扎绳,放入嘴中后,舌头尖一抿,就能够感受到肉的软烂,咸香口中带着一丝甜味,源自黄酒的甜味。
不腻,去腥。
还会让肉的口感更加软糯。
单纯的红烧肉已经是如此惬意了。
放在面饭上,白嫩的米饭立刻染上了一层红色,连着肉加米饭一起扒拉到嘴中,米的口感融入了肉中,立刻就会让人再多扒拉数下。
鹌鹑蛋不是直接放入的,是煎烤过的。
外皮更加焦脆,内里则是滚烫,一咬开则是带着q弹。
而当你用筷子夹开,蛋黄吸满了肉的汤汁后,则是有一种喜上眉梢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