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保重!”
“你也是。”
二人深情的互道珍重后,分头逃命去了。
话说得豪迈,可实际上两人被义愤填膺的百姓们追杀得非常狼狈,用“抱头鼠窜”来形容毫不为过。
方铮放火的时候丝毫没考虑过后果,他以为就算把人家厨房全烧了也就那么回事,却没想到古代的民房都是聚集在一起的,一家失火很容易殃及池鱼,波及甚广,所以住在一起的百姓们都很是齐心,一旦失火则合力扑灭。——当然,对纵火犯他们更是痛恨,故而追杀起来,比灭火表现得更为热心积极。
方铮像一只过街的老鼠般被人追赶着,大街小巷四处乱窜,连他自己都不知道跑到哪儿去了,耳中只听得到处都是百姓们的叫喊声。
“大伙分头找,一定要找到那两个杀千刀的混蛋!”
“他肯定就藏在这几条巷子里,咱们从两头绕过去……”
“有一个跳河了!”
“咱们也跳!还有一个肯定在这附近……”
“……”
方铮躲在暗处喘着粗气,不时探出头去观察一下情况。心中却对萧怀远佩服不已,这小子真有种啊,居然被人追杀得跳河了,不知他被人逼到什么程度,才迫使他不得不往河里跳。不过这小子肯定完蛋了,京城里的百姓很多都是在秦淮河边长大的,靠水吃水,水性很是精湛,萧怀远若跳了河,主场可就变成客场,八成会被那些精通水性的百姓们像逮王八似的逮住。
本少爷才不会那么笨呢,大街小巷才是最好的战场,绕来绕去没准很快就能脱身了。
于是方大少爷在某萧姓战友义无返顾的纵身跳河后,仍然英勇顽强的与百姓们在京城的巷子胡同中展开了一场你追我闪的精彩巷战。
随着加入围捕的百姓们越来越多,整个京城的动静也越来越大,如同过节一般热闹非凡。数千百姓纷纷兴高采烈的四处聚集,大街小巷的搜寻着,而方大少爷逃避抓捕的行动也越来越艰难。
方铮的鞋跑掉了一只,头发散乱的半披着,衣裳已经脏乱不堪,像在垃圾堆里打了无数个滚似的,整个人看起来比街边蹲着的叫花子强不到哪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