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旁的冯仇刀和女侍卫统领也展颜笑了,这才是他们所熟悉的方铮方大少爷,油腔滑调,贪生怕死,好财恋色,贼眉鼠眼……总之,凡人该有的毛病他好象一样不缺,全体现在他身上了,可他却天生有一种令人感到亲切安全的舒服感,让人一见之下便忍不住与之亲近,明知他一身的毛病,却也不知不觉与他相交至深。
女侍卫统领笑过之后,忽然疑惑的盯着不远处方铮手里举着的白色布状物体,不解的道:“驸马爷为何举着那面东西?到底什么意思呀?而且……那面东西好丑……不知是何物……”
长平凝目望去,细细打量之后,随即俏面变得血红,也不知是羞愤还是气怒。
“这个……这个不要脸至极的混蛋!”长平咬牙切齿的怒声骂道。
“怎么了?”侍卫统领好奇的问道。
长平羞红着脸,恨恨的盯着不远处的方铮,咬着下唇,轻声道:“他……他手里举的,是……亵裤,也就是大裤衩儿,这个该死的混蛋,太不要脸了!”
女侍卫统领闻言也立马羞红了脸,讷讷道:“是……是驸马爷自己的……那个?”
长平点了点头,“还是本宫亲自找宫里的尚衣监师傅给他量身做的,我自然认得……这个无耻的人,把贴身的裤衩儿脱下来,当着数千人的面四处招展,他到底在干什么?”
方铮此刻穿着一身粗布长衫,山风一吹,衣衫的下摆撩起,露出长衫内毛茸茸的两条光大腿,女侍卫俏目不由自主的瞟了一眼方铮的下身,红着脸轻笑道:“那驸马爷现在里面岂不是……岂不是……”
长平忍不住也笑了起来:“混蛋!大冷天的光着屁股蛋子,也不怕冻着……哈哈!”
方铮现在却是有苦说不出,两军阵前,刀箭无眼,冯仇刀和长平认得他,可别的士兵却不一定认得他,万一他有什么剧烈的动作,士兵们一紧张,岂不是会将他射在……地上?
他只好学着前世的经验,打面白旗出来,以表示他没有敌意。可找来找去,找不着一样白色的物事,时间又不等人,士兵们随时有可能会冲杀进来。无奈之下,方铮只好脱下自己身上唯一一件白色的物事,——大裤衩儿,以充白旗。不然还能怎么办?罗月娘也许穿着白色的肚兜儿,可方铮敢要她脱下来吗?估计她不答应。
现在山风一吹,冷风凉飕飕的从长衫的下摆灌了进来,吹得方铮光滑细腻的屁股蛋子上起了一层颗粒状的鸡皮疙瘩。方铮一边走一边打冷战,心中暗自打定了主意,以后行走江湖,身上除了必备的春药,蒙汗药,石灰粉以外,还得再加一块白布,方便自己随时投降,不然万一下次我穿着红裤衩儿该怎么办?谁能相信我投降的诚意呢?
方铮已快走到空地中间了,长平终于克制不住对他多日的想念,不顾侍卫的阻拦,毫不犹豫的冲上前去,隔着方铮数步之远,定定的,出神的望着这个让她日思夜想的混蛋,看着他那永远带着笑意的双眼,充满阳刚气又有些调皮的往上挑着的眉毛,还有那挺直的鼻梁,时刻抹上一层油光蜜糖似的薄唇……
这是她的男人,是她为自己挑选的如意郎君,她的夫君并不是盖世英雄,也不是出类拔萃的圣人智者,他有着普通人同样的毛病,好财好色怕死小气……那又如何?这是自己的夫君,不管他对别人如何,只要他待自己好,那便足够。女人的幸福,不是看你如何英雄盖世,也不是看你为国为民如何操心,女人要的幸福很简单,粗茶淡饭都不嫌弃,只要男人的眼睛望着自己时,有那么几许化之不去的深情,此生便不虚为郎披嫁衣。
多日的思念,多日的担忧,多日的咒骂,还有多日为他流的眼泪。此刻已不重要了。
我的男人就站在面前,我还等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