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讼师(日方)指被告的证据不足,不能证其清白,要求在日本商馆工作的当事人李氏出庭。

被告的讼师则是说当事人的证词可以作为证据,因身份原因不方便出庭。

意思就是人已经找到了,也在巡城司录了口供,就是不方便出庭。

不得不说,青木放屁请来的讼师实力不弱,是江南四大讼棍之一,擅长扯皮,挖掘律法漏洞,经常能以不可思议的机巧手段,在诉讼里获得胜利。

双方你来我往聊了很久,主题基本没变,都是围绕当事人李氏。

朱慈烺听了半天,不得不佩服,17世纪的讼师,口才比后世的律师还好,说话长篇大乱都不带喘气的,有点影视中《九品芝麻官》的意思了。

听着公堂上双方的辩护,夏完淳的眼神有些无助,被移交到南京前,父亲也和他说过这一点,没有李氏的出堂作证,只怕此事不会善了。

但夏完淳内心却不希望李氏出现,大庭广众之下,李氏要是来出堂作证,她未来还有活路吗?

虽然他与李氏之前素不相识,但良好的家庭教育告诉他,那些为了国家民族不惜抛头颅洒热血的英雄们,守护的是他们国家的民众!

如果自己为了活命,而自私的让李氏出面受辱,或是因此自缢而亡,那还有何颜面自诩是读书人,自诩是保家卫国的军人?

这是夏完淳万万不能接受的!

“民女李氏,愿为夏公子作证!”

公堂外,人群中,传来一道柔弱而坚定的声音。

夏完淳的身躯一震,是那个熟悉的声音,是她来了!

在场众人一片哗然,皆是惊讶万分,莫非这就是公堂上两个讼师扯了半天的女主角?

朱慈烺远远的看着这女子,没有说话,脸上也没有任何表情,他在思考一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