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吃!”

终于,一名朝鲜兵忍受不了诱惑,选择了拿命恰饭。

“反正每次打仗都是前锋,说不定下次就战死了,早死晚死,还不如当个饱死鬼!”

有一名朝鲜兵站了出来,加入恰饭行列。

陆陆续续的,不断有人站出来,排成了长长的恰饭大队,连崔尼玛也在队中。

按照崔尼玛的想法,就算不领礼包,到时候朝鲜兵也是冲锋在最前面,还不如混吃混喝吃饱几天,到时候再想办法脱身吧。

要是没法脱身,死了便死了吧,生逢乱世,这辈子也没什么活头了。

对于大明,崔尼玛没什么印象,他年轻时八旗军便入主了朝鲜。

清廷为了保证兵源和炮灰的忠诚,对朝鲜人进行了长期的洗脑,言说明军残暴,从不留俘虏,便是主动投敌,也是死路一条。

在这种情况下,崔尼玛等朝鲜兵是万万不敢投降明军的,甚至还有些敌视明军。

当然也有聪明的朝鲜人,但聪明人早就主动投降明军当俘虏了。

让崔尼玛欣慰的是,这次狗鞑子果然没骗人,饭菜很丰盛,也很可口!

崔尼玛手中捧着一个大碗,碗里是肉汤和大块的肉,手里还拿着两个大饼。

他一口肉一口饼,时不时的再喝上一口汤,脸上露出了比牛录章京还要夸张的表情。

“真舒坦啊!要是每天都能吃上这样的饭,那可真是太值了,香,真香!”

很快,崔尼玛把最后一块肉塞进了嘴里,细细咀嚼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