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几番小规模的较量,国姓爷家的族人和雇佣兵在尼罗河畔七战七捷,打的奥斯曼帝国埃及总督主动低三下气议和。
在谈判时,商人出身的田川七左卫门抓住奥斯曼帝国希望息事宁人的心理特征,狮子大开口,提出租借埃及一百年的要求。
当时的奥斯曼帝国,是头一次经历这种事,自己的地盘竟然还能出租?
没有经验的奥斯曼官员,开始和郑家讨价还价,希望他们少租借一些时间,多给一些租金。
郑家则是很“大方”地表示,可以作出让步,但时间不能少的太多,那就减去一年时间,变成九十九年好了,租金可以提高一成。
对于郑家的建议,埃及总督乐观地认为,这是对方作出了一定的让步,这些日子总算没有白谈判,不过该争取的还是要争取的。
经过长时间的扯皮谈判,最终奥斯曼帝国答应:大明皇家集团西罗马公司租赁亚历山大港九十九年,两国共同开发苏伊士运河,大明出钱、出技术,奥斯曼帝国出材料、出人力。
运河建成后,大明皇家集团西罗马公司还是按照租赁的方式,管理运河主持营运九十九年。
百年之后,运河所有权归奥斯曼帝国……
郑家主事田川七左卫门欣然答应,代表皇家集团西罗马公司与奥斯曼帝国埃及总督签订条约。
在他眼里,其实租借九十九年,和租借一百年,甚至说永久占领这个地方,根本没什么区别。
不说郑家可以一直永久地盘踞在这里不走,把这里变成大明的海外领土,核心问题是,你们奥斯曼帝国有那个运气撑过一百年吗?
奥斯曼帝国也不傻,埃及总督觉得,大明只是租赁一个港口和一个运河而已,对开罗等地并未涉足。
而且,他们远离本土,没有强大的海上力量支持,地中海这一片还是奥斯曼帝国海军说了算!
等运河修好了,让大明那帮蠢货打好广告,吸引世界各地的商船打开局面后,直接找个理由拿回来就好了!
届时本总督钱财和运河两得,岂不美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