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忠道:“传令将士们,驰过前方山道后继续向前,待后方沈田所部封死叛军退路发起进攻时,咱们便掉头杀他个回马枪!”
四周亲卫一片轰应。
两支队伍在山道上飞快奔驰,一前一后,隆隆的马蹄声掩盖了山林里的虫鸣鸟叫,也掩住了丛林深处的浓浓杀机。
四万人的叛军仍在死死追击着常忠所部。
他们之所以敢放开手脚追击,是因为早有军报送入长安,安西军主力正与安守忠的十万叛军在潼关鏖战,常忠这支兵马出现在长安城外委实有些意外。
史思明经过判断后,觉得这应该是一支孤军,打算趁两军潼关鏖战之时浑水摸鱼攻打长安城,于是史思明调拨了四万兵马毫无顾忌地追击常忠这支孤军。
于是四万叛军从长安出发,一路追击常忠,一直追到离潼关仅距三十余里的山道上。
领军的叛将名叫阿史那承庆,从这个名字能看出,他是突厥王族,安禄山生前排挤三镇汉将,重用异族将领,阿史那承庆便颇受安禄山赏识,再加上他作战勇猛,与敌交战胜多败少,在叛军中的地位颇为崇高。
第五百七十五章 潼关会战(中四)
阿史那承庆是突厥人,突厥人的优点是作战勇猛,悍不畏死,遭遇战平原战往往舍生忘死,与敌人你死我活。但突厥人的缺点也很突出,那就是有勇无谋。
草原游牧民族相比农耕文明,他们更崇尚强权,崇尚重剑无锋的杀伤力,他们擅长的是“一力降十会”。
历史上中原汉土常被北方游牧民族所侵扰占领,往往是野蛮摧毁文明,似乎在强大的蛮力面前,文明如此不堪一击。千年前的圣贤们传下的文明种子,那些振聋发聩的治世箴言,那些浅斟低酌的诗篇文章,一场蛮不讲理的大火便能将它们付之一炬。
阿史那承庆便是典型的游牧民族性格,他打从心底里看不起中原的文明,所谓的兵书战法,所谓的兵家真言,他从来都是不屑一顾。
他只相信手里的刀,刀锋劈入敌人的脖子才是真实的,用刀将敌人送入另一个世界才是消灭世上纷争唯一的途径。
北风微寒,迎面反复刮着他粗糙的脸颊。
阿史那承庆策马狂奔,飞驰在追击安西军的路上,前方烟尘滚滚,那是败逃的安西军留下的痕迹,阿史那承庆眼睛死死盯着前方的烟尘,从那团朦胧的黄色迷雾里,他仿佛看到敌人的首级正被自己一颗颗砍下,而他,会将敌军主将的首级做成酒器,未来躺在自己的大帐里逍遥地痛饮琼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