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3页

曹滨起初的时候尚有些犹豫。

对安良堂来说,最为有利的处理办法便是将这些失去了作用的烟土交给警察局处理,至于他们是真心销毁,亦或是偷梁换柱,那都将跟安良堂没有多大的关系。但随后,曹滨便想到了这些经过偷梁换柱得来的烟土的去向问题。

曹滨最先以为,美利坚合众国因为烟土货源突然减少而价格暴涨,那些黑心贪腐家伙们贪图暴利一定会将这些烟土倾销给当地的烟土商,但转念再想,那帮人都是身有公职之人,在追求暴利之前,必先考虑安全风险,若是将货卖给了当地烟土商的话,虽然能得到最优厚的利润,但同时也要承担最大的安全风险。

因而,曹滨随即推断,那伙人在得到了货物之后,或许会将其中一小部分烟土分流到当地烟土商的手上,但其中的绝大部分,一定会被输送到海外某个国家。而这个国家,百分百的应该是大清朝。

想到这儿之时,曹滨的心中登时变了滋味。

大清朝如此不争气,只要是长了一副洋人的面庞,便可以对着整个国家耀武扬威。那帮人既然有着军方的背景,那么,只需要通过裙带关系,再分上适当的利益,说不定就能得到美利坚合众国驻大清朝的官方机构的权威人士的帮助,从而打开并拓展了那批烟土的销售渠道。

“还要什么玉玺?还要怎样的交易?”曹滨在心中不禁唏嘘不已感慨万千,那一刻,他甚至为了耿汉的下场而感到不值。

矛盾中,卡尔斯托克顿再向曹滨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曹滨能助他一臂之力,和他一道找到足够的证据,将这帮黑心蛀虫给挖出来,用神圣的美利坚合众国法律来惩罚他们。

对此,曹滨既没有答应,也没有反对,只是告诉卡尔斯托克顿,他需要冷静一下,需要好好想想。

从道义上将,曹滨是赞同卡尔斯托克顿的提议的,但从现实的角度看,此事太过重大,搞不好便会搭上整个安良堂,他曹滨付不起这样的代价。

两难中的曹滨经过了一整天的煎熬,仍旧没能做出最终的决定。而他,说是要带着罗猎出去转转,其实,却是想去跟总堂主打个电话,求得他老人家的指点。

总堂主是位手无缚鸡之力的读书人。在曹滨尚未跟随父亲来到金山的时候,他便已经成为了金山华人劳工的领袖。

世上总有个误区,认为习武才需要天赋,若非是天赋异禀骨骼清奇,绝无可能在习武的道路上达到顶峰。从文则不同,只要肯下功夫,饱览群书,便可获得相当造诣,从而成为一代大师。事实上,从文可不比习武简单,同样一本书放在不同的人面前,得到的结果必然不同,绝大多数人读到的只是书中的故事,而只有极少数人才能从书中悟到更深一层的道理。

总堂主便是一个读书的奇才,他有着过目不忘的本事,而且悟性极高,别人学习英文没有个一年两年的时间根本做不到流利对话,但总堂主只需要半年的光景,不单能说上一口流利的英文,还能读的懂英文书,写得出英文文章。来到金山的第三年,总堂主便获得了律师牌照,这可是美利坚合众国自打建国以来颁发给非洋人的有色人种的第一张律师牌照,在当时还引发了不小的轰动。许多洋人上街游行示威,反对政府将律师牌照发给一个黄种人,但金山市政府以及议会组织了多场听证会,但最终还是将这张律师牌照发给了总堂主。

没办法!谁让总堂主对美利坚合众国的法律那么熟悉呢?甚至,连金山律师协会派出的五人精英团队在面对总堂主的时候都落了个铩羽而归的结果。

总堂主在获得律师牌照的第三年,十五岁的曹滨跟随着父亲来到了金山。曹滨不喜读书,但学习的天赋却是一点也不差,尤其是在语言的学习上,比起总堂主来,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曹滨最大的爱好便是打架,在没来金山之前,十五岁的他在当地已经成为了街头小霸王。别人打架都是凭着一腔热血冲上去干就完了,但曹滨不一样,跟别人对战的时候,总是要瞅着对手招数的漏洞,追求一击制胜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