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还是自己拎着杀猪刀给亲手干掉的……
刘成整个人都不好了。
穿越到了三国,而且还遇到了最为窘迫时候的曹操,身边除了一个将要离他而去的陈宫之外,一个人都没有。
这可真的是一根金光闪闪的大粗腿啊!
只要在这个时候抱上去,那妥妥的是心腹之人!
只要自己在后来不花样作死,那今后过上一个衣食无忧的生活,安享一世荣华富贵是板上钉钉的事情!
这样的功劳,可比救下曹操老爹的功劳大多了。
毕竟曹操一直都跟他那个喜欢胖妞的老爹不和,而救老爹总没有在曹老板最需要人保护的时候,为曹老板保驾护航来的功劳大。
并且,将曹操老爹救了之后,曹操就也就没有名正言顺的去攻取徐州的理由了……
然而,这所有的一切,都随着杀猪刀的挥出,变成了泡影。
一个绝佳的抱大腿的机会,就这样的彻底离刘成而去了……
越想,刘成越觉得痛心,越觉得生气!
这样过了一会儿之后,他忍不住的用脚在曹操的身上踹了两脚。
都怪这厮!
武艺不佳还学人家拎着长剑行凶,学还没有学全,不知道在行凶之前报个名号!
但凡这厮报个名号出来,迷迷糊糊的自己也不至于直接就下死手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