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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看着整齐列队成一排排的长枪纯队,再对比郑国栋手底下乱哄哄的那群兵马,面上笑意满满,心里头更是觉得,这次扫清商南流寇以后,自己也是时候去总兵那里好好整整郑国栋了。他郑国栋算个什么鸟东西,居然爬到老子的官帽之上。

他让家丁传令过去,命这支已经集结起来的兵马,再各回各屋去。今天夜色已黑,不便于出兵作战了,等到明日白天的时候,便是自己斩获军功的好日子了——在之后,便是跟郑参将斗上一斗的日子。

听到命令的官兵们,大感失望,这来来回回的调遣准备,简直像玩闹一般,成什么体统。那些米脂来的乡勇,又想起了以前将他们训练成伍的那个小少年,人家办事可比艾都司可靠多了。

解散的官兵们,三三两两的返回城内住处。这些原是乡勇的官兵,此时也渐渐浸染了官军的风气,入乡随俗,也强占了许多民宅,用于居住。

他们也沉醉在大明官军的威严里,更用这种威严,为自己的方便牟利。

只有在集结列阵的时候,他们出于身体上的本能反应,还表现出一种井然有序的气质来。此时一经解散,看起来便和其他官军,毫无区别了。

街道上还有许多由于自家房屋被官军士兵强占,而无家可归的百姓。他们流离失所在家乡的街头上,甚至流离失所在自家的门前——不过某种程度上他们也应该感谢,官军们起码没用这些老乡的脑袋去领一个军功,不是吗?

第二十四章 富水堡

商南富水堡地处南阳和西安的中轴线上,是陕西东南门,扼南北要冲,接三省八县,东连中原,南通湖广。楚汉争霸时,刘邦曾在此屯兵,时名“汉王城”,万历以来,富水堡更因坐落商路中段,人丁渐渐繁盛了起来,所谓“商山名利路,夜亦有行人”——自然,当地屯兵也不在少数。

田见秀和袁宗第能够轻取富水堡,主要还是由于张献忠在谷城举兵后,杨嗣昌大为慌乱、失了分寸,将过多的兵力抽调到南方追剿西营,才给田见秀、袁宗第创造了一个难得的战机。

否则按照明军原本的部署,以当时田见秀、袁宗第手中搜集到的那股溃散部众,还是很难劫取富水堡这样一座府库积蓄十分丰厚的小城。

田见秀性格宽仁,能服众,但决断力就比较一般了。相较之下,袁宗第则沉稳有谋,关键时刻又能杀伐决断,只是在闯营中的资历、威望不及田见秀。轻兵劫取富水堡,缴获大批官军甲仗器械的这一战,就几乎都是袁宗第全盘谋划的手笔。

袁宗第从闯王处返回后,便赶回富水堡附近的田见秀所部驻地当中。此时田见秀这批人马,靠着富水堡中缴获的大批官军衣甲器械,真可谓人马一新,气势大振了。袁宗第还好,他离开前的时候,这支部队的装备成色就已经是焕然一新,但带夜不收一路保护袁宗第返回商南富水堡的李双喜,可就大为吃惊了。

毕竟李双喜在老营营寨的时候,闯营中只有刘宗敏一人有一匹老弱的瘦马。连破旧的布面甲,也只有李自成、刘宗敏、刘芳亮等很少数几个首领人物才有穿戴。哪像田见秀这营人马,光挺拔的战马便有十多匹,穿着鲜亮甲衣的战士,也有数十人之多。

田见秀见到袁宗第和李双喜后,身上披挂着一件红色的罩甲便迎了上去。他相貌慈善,看着和袁宗第岁齿相当,但实际年龄其实比李自成都稍大些,是闯营诸将中,岁数最高的一人。

“汉举,你可算回来了,老掌盘那边的情况,是怎么一个样子。”田见秀上前拥了袁宗第一把,又一脸惊喜地揽住了李双喜的肩膀,说道,“双喜!咱们爷俩儿好长时间不见了,你在掌盘那里过得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