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士馆系奉旨特设,造就已仕人才,以期振兴实学,陶育人才。令新进士用弘文院修撰、编修及中书者入馆学习。
学员分内外两班,内班住馆肄业,外班到馆听讲,弘文、中书职司清暇,作为内班住馆肄业,分部人员愿住馆肄业者,仍照旧办理,愿在本衙门当差者,即作为外班到馆听讲。
其已得要差,本政府咨明留署之员,则毋庸听讲。如弘文、中书因精力不济,愿归外班听讲,亦听其便。
而新进士有在学堂充当教习及总理学务事者,由该省经略、节度先行奏咨在案,如三年期满实能称职,准与本馆学员一律办理。
上一两科进士如有弘文、部属、中书自愿入馆者,自行呈请本衙门堂官咨送,文谕院考察后,可收者均予收入,毕业后与此次新进士一体办理。”
进士馆每年分两学期,正月开学至小暑节为第一学期,七月开学至年终为第二学期。
学科分十一门:史学、地理、教育、刑名、钱谷、纵横、兵政、农政、工政、商政、格致。算学、田径为选修科目,习否听便。
为规范教学,规定学生如不守学规,不遵教课,轻者记过,重者记大过,情节严重者即时请旨办理,并随时咨回原衙门交堂官察看。管理及教学人员亦不准旷职瞻徇。
为了督促和鼓励进士馆学员,每学期结束,文谕院的官员会同进士馆监督分科考验学员,成绩为平时分数与考验分数平均计算,及格者得及格凭照一张,三年毕业后由钦派大臣会同文谕院官员举行毕业考验,但肄业未满六学期或所得及格凭照不满三次者,不准与考。
第八百七十七章 夺嫡之争
但由于进士馆后来中途停办,其外班人员在发得讲义自修后,亦准与考。
考列最优等者,弘文出身者奏请留馆授职,并予以弘文院升阶。部属中书保奖以原官升一级。
考列优等者,弘文留馆授职外保加升衔,并酌派本衙门要差,部属中书归原衙门优先选用,并酌派本衙门要差。
考列中等者,弘文留馆授职外,并酌派馆差,部属中书酌派本衙门主稿等差。如有自愿外用知县者,准其禀明文谕院和进士馆方面后,以知县散馆班次即选。
考列下等者,需留馆补习一年再行考试,分等录用。
天法三十三年十二月,文谕院举行首届进士馆毕业考试,考试按学员所学科目,分场发题,并添试经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