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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侯爷同伯爷于自家被俘家兵、家将的赎回钱款是没有异议的,这些人都是他们府上的家底,哪怕魏太监明着敲诈他们,他们也不能不要。

只是他们却不愿替其他各家勋臣府上的家兵、家将出赎款,坚称魏公公须自个派人到南都城和各家商议。

魏公公是个讲道理的人,冤有头、债有主,不能把压力全担在人丰城贵人、灵壁贵人头上,所以命将各家府上的家兵、家将造册,列出详细赎回价码,叫那些随军的杂役带回去给各家看。

但与此同时,却又要丰城贵人、灵壁贵人、东宁伯人三人在一张担保书上签字,大意如果南都勋臣不愿意出钱赎回他们的人,那么这笔赎银就得着落在担保人头上。

这事,三位贵人肯定不干,坚持不肯签字。

做买卖嘛,也不能僵着。

于是,魏公公只好退了一步,提出如果南都各家不肯给钱,那么就由这三位做保,各家府上的家兵替魏公公打三年工,以此充抵魏公公的损失。

这个意见让三位贵人也是迟疑,三人商量了一番,最后还是签了字。

因为他们不认为各家府上不肯拿钱赎回他们的人,没必要和魏太监闹僵了。万一这阉贼连他们也不放,那就麻烦大了。

魏公公也不怀疑南都那帮勋贵会抠门到自家人都不要,他只是做个保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不给钱也没关系,他魏公公反正也缺人。到时把人带走,南都这边的官司就得签字的这三位贵人去打了。

狗咬狗,一嘴毛的事,公公可不管。

与大贵人的事,基本上就这么定了,公公这人最是爽快,还有些乱七八糟的小账就不去细算了。

只是,现在却不能放这几位回去,几位贵人也知道道理,他们现在的处境处于被绑票的性质。

绑匪见不到钱,怎可能把肉票给放了呢。

魏公公和三位贵人简单说了下后,便达成一致意见,由焦伯爷的大侄子焦承业回南都办理赎银一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