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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义一愣,打开那份礼单一看,果然有三百两白银,下面还列着几样寻常的礼物。

这可真是奇了怪了,难道还真有人愿意主动纳税的?刚才他在县议会好说歹说,不过才要求五千石的增税,这三百两银子换成粮,差不多得有一千五百石了啊!

他当然不信这廖青峰是真忠心才捐钱的。“东海国”的招牌才挂出来几年?连他这个前首席都不敢说多爱呢,更何况这个八杆子打不着的商人了。于是他合上礼单,直接问道:“廖先生是有何事所求?事先可说好了,这福山县里的事还是由议会作主,我可干涉不了。”

廖青峰身体前倾,紧张地说道:“不敢,不敢,无需劳烦专员。在下只是想……捐个议员身份,想来,这一年一百两,也没几个议员能达到这数吧?”

什么,议员也能捐的?呃,还真是捐的。

张正义刚才一下子还没反应过来,仔细一想才回过味来。

福山等自治县的议员身份是根据纳税多少确定的,然而由于历史遗留因素,东海商社在控制区内没有开征商税,这个“纳税”指的只是田税,只有地主能享受,商人就是再有钱也参与不进来。

不过各个城的自治商会和议会倒是会对城内的商户摊派一些费用,这些费用会用来维护市容或者被老爷们瓜分掉,反正是交不到税务部那里。因此,商人们即使同样有负担,也无法从东海商社那里“购买”到权力。

这么说起来,不征商税,岂不是对不起他们了?

说起来,现在东海商社直接控制的胶东区域,有四种治理模式并行存在。

第一种是大家都熟悉的直接治理,统合部派出多部门混成的工作组,进驻某一城市,对区域内的行政事务进行精细化管理。这种模式效果最好,收税效率高,基础建设和经济发展工作也做得更好,然而由于需要大量高素质人才,所以难以扩张,目前只能在自建的三个市和即墨、登州蓬莱、莱州掖县三地实行。

第二种是附庸统治,也就是宁海州的情况,潍州和密州也有些类似。商社不插手地方事务,由当地的傀儡政权自行治理,只需要名义上服从东海商社,并且允许商社在区域内自由进行经济活动就可以了,连上贡都只是象征性的。这种模式的治理效果自然最差,但好在商社几乎不需要操什么心,说起来,等到明年,宁海州的第一个委托任期就结束了,到时候该怎么办呢?

第三种和第四种都是“自治”,前者是在胶西、高密、莱阳三地实行的“商会自治”,后者是在福山等县实行的“议会自治”,看起来很像,都是由许多地方实力派自行治理,但实际上差别还是很大的。

商会自治,这种模式其实与其说是自治,不如说是“贵族共和”。它缘起于当初商社力量还很弱小之时,当时他们无法对胶西实行有效的统治,否则非得激起强烈的反抗不可,因此只能将权力委托给胶西城的实力派,任由他们自行治理县城事务。

这个“商会”的成员实际上并不是商人,而是设立商会之时的地方实力派,商会也没有成文规定成员的进入和退出机制。所以,他们实际上就是东海商社所册封的“贵族”,被商社授予了这一座城的治理权。不过治理范围也就仅限于县城,县城之外的农村区域的收税权仍然属于东海商社。

而“议会自治”则正好反了过来,议员的主要来源是农村,大都是有名望(和财力)的乡绅,农村的治理权也归属于他们。这一模式的存在不是因为商社力量不足,只是因为无法对它们有效治理,所以将治权“出售”给乡绅们。而且这次商社学乖了,从一开始就制定了完备的法律体系,议会的组成和解散、议员的选举和退出都写的明明白白,哪天要收回自治,也有法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