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夫的个性,不吃亏,不受辱。傲王侯,慢公卿。
一怒之下,血溅五步。谈笑之间,急行千里,月黑风高,喝酒挥刀,割人头颅。包上就走,不留痕迹。
大丈夫快意恩仇,一腔性子,都随自己的喜好来办事。
可惜,这样的性格,这样的豪情,要在有实力的情况下,才能发挥得出来。
而王超现在武功至神至化,身法如鬼魅,闪电之间能连毙十多人,已经有了这个实力。
这次他之所以一听以谢莉为首的五个女孩述说十年前发生的大屠杀惨案,就立刻暴身而起,一天之间,从雅加达到泗水,晚上潜伏杀人。归根结底,还是想检验一下,自己的武功,在现代社会,到底能不能做到古代那种快意恩仇的地步。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吴文辉也是军方大佬,受许多人保护,如果有一天和王超彻底撕破了脸皮,王超也会同样的手段报仇雪恨。毕竟,他的父母还在国内。
他这次,是拿印尼的这个将军苏哈尔尼做练兵。以后好在同样的情况,对付吴文辉。
更何况,王超相信,吴文辉的情报无孔不入,自己刺杀苏哈尔尼的事情,迟早会传进他的耳朵里面,这是间接的给国内的那些人一个警告。
同样在戒备森严的情况,我王超能杀死苏哈尔尼,那么就同样能杀死你吴文辉。你不要轻举妄动,拿我当软柿子捏。
而且王超这次真的把苏哈尔尼的头带回去,让谢莉等人祭拜父亲母亲,兄弟姐妹,那么这五个女孩子以后还不会死心塌地的听他的命令?为他办事?
谢莉等五个女孩子,可不比国内的大石头那些人。
大石头他们虽然和王超要好,但却只听上面的命令。而谢莉她们,却是永远不会背叛的。
这是真正属于自己的班底。
所以,这次刺杀苏哈尔尼,是一举三得的好事情,既能检验自己的武功和火器的抗衡程度,又能震慑国内的一帮人,还能让谢莉她们死心塌地的对自己心服。
至于刺杀之后引起后果,王超连考虑都没有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