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晶粉和秘银粉末混合到一起,加上水混合成颜料,在僵尸皮上绘制。格里斯超强的描绘能力,用在绘制魔法卷轴上是最合适不过的,难怪当时亚力克斯一看到格里斯的字,第一个反应就是以后有人绘魔卷了。
普通卷轴绘制师成功率一般只有百分之三十,经验再丰富的大师,成功率也不会高过百分之六十,而格里斯的成功率却几乎是百分之一百。
一次成功,材料一点都没有浪费。
卷轴容易,传送阵就不容易了。写小字好的人,写大字不一定好。同样的道理,同样的魔纹体积越大,绘制的难度就越高。
传送阵至少需要五六平方米的面积,里面的很多魔纹都需要按比例的放大。
这种情况下,格里斯也没办法一次就把阵法画好,但是人类是最聪明的生物,他们懂得取巧,采用先绘后描的方法,先在地面刻画好阵法,再用魔法材料描到图案上。因为魔法阵足够大,能够容许些许的错误,所以反而要比卷轴容易成功。
魔法阵贵就贵在材料上。足足用去了十几盈司的秘银,整个魔法阵才描绘成,光是这些秘银就价值好几十万金币了。何况还要搭上一块数十万金币也不一定买得到的高品位魔晶,一个这样的传送阵布置下来,在人类世界没有七八十万根本搞不定。
也多亏这些材料都是自己弄来的,否则格里斯根本没有财力布置这种阵法。
最后一笔终于描画好,格里斯掏出大块的那个暗系魔晶,嵌进的中央的魔晶槽里。整个魔法阵刷的一下闪过些许亮光,最后盈盈的波动起来。
格里斯把卷轴摊开,置在魔晶上,波动荡漾开来,冲击着卷轴,最后在卷轴上留上同样的波动烙印。
这样,卷轴和传送阵就算配对起来了,否则到时不知道会传到谁的传送阵上去,又或者直接被甩进无尽的虚空之中去。
小心的把传送卷轴收到魔甲里,这可是他最后的保命手段,以后离开地下堡垒后,就算碰上什么不可抵挡的强大存在,他也可以借传送阵逃回地堡里了。
……
寸草不生的荒野之中,一匹体型庞大的红色巨龙有气无力的在地上走着,一双肉翅垂在身体的两侧,翼尖拖在地上都没力气管了。
在巨龙的脚边,一个披着斗蓬,躹着身体同样有气无力走着的人,正是红龙列娜菲和龙人阿巴克。
换作平常,高傲的巨龙怎么可能在地上用自己的双脚走路呢?更不可能把干净的翅膀拖到地上,可是列娜菲是真的没有力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