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5页

智慧与灵魂的融合需要一个过程,而且就算智慧融合了,也需要一个启蒙的过程智力才会发育。现在这些骷髅,就像人类在生命孕育阶段,在母体时的那般蒙昧。

暂时看不到变化,洒下智慧烙印后,格里斯也就不管了,转身骑上小骨龙,率先飞上了高空。

之前因为菲尼克斯的缘故,伴侣在旁,总不能骑到对方妻子的身上去。所以从精灵之森回来的这段路程,罗伯特和阿巴克这些家伙都是靠魔法和神术在赶路,那样导致了速度快不起来。可是现在赶时间的话,总不能继续再那样慢吞吞的飞了吧。

一时间,阿巴克,罗伯特,亚力克斯等人集体把目光投向了列娜菲。

列娜菲鼓起了双腮,很无奈但又很自觉的趴下了身体。

贝尔金学院,炽用赤足踩在地面上,默默的看着广场上一群低年级的魔法学徒在戏耍。在学院的这段时间,炽开始习惯把身上的火焰收敛起来,开始习惯用双脚走路,开始习惯穿上那些软绵绵的丝质衣服,这些对她来说都是前所未有的体验,说不上喜欢还是讨厌,只是觉得很新鲜。

炽的记忆力非常的好,从拥有意识到现在,所有发生过的事情,只要她想去回忆,都可以想起来。但以前,她对这些经历并没有太多的感触。战斗,沉睡,战斗,沉睡。

现在看着这些玩耍的小孩子,炽才发觉,别人的生活和她的完全不一样。

第三百一十四章 神辉之城

毁灭元素诞生的目标,就是为了毁灭,威胁到神的危险都要消灭,她就是神的剑与盾,最强的神之兵器。她存在的意义,就是战斗,战斗,战斗……

没有战斗的时候,她会陷入沉睡,像现在这种长时间清醒的经历从来没有过。没有战斗,不用沉睡,不太适应这种悠闲生活的炽,脑中的想法便多起来了。

抛开所有力量与战斗的体系与知识,炽其实是一个很单纯的生命,就像那些初生的生命一样的纯洁,她不懂得爱,不懂得恨,只会本能的按照艾达绯克的指令去做事。

可是如今,菲达绯克消失了,没有人给她做出指导,所以很多时候,她显得无所适从。这也是她为什么会跟着格里斯的缘故。因为格里斯会火系魔法,算拥有艾达绯克的传承,而且可以为她指引方向。

对她这种没有自我的存在来说,生存不是最重要的,方向才是最重要的。

可是格里斯把她扔在这里这么久,让她很无聊,把那些能做的事情做完之后,她就只好无聊的跑出来,观察别人的生活了。

前段时间,炽一直在忙,忙着把她的元素军团复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