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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入艾莎之后,黑龙顺手把雷神位于艾莎的分部挑了。

驻守艾莎城的雷神佣兵只有百多人,其中精锐的矮人狂战在路上已经被他们放倒,剩下的人更不是他们的对手,收拾掉分部的人,黑龙顺手把整个分部洗劫一空,打完抢光已成了黑龙的惯例。

抢劫比当佣兵要好赚多了,斯文哥尔说抢劫会结下仇怨,但是现在仇恨已经结下了,抢不抢应该都是一样了罢?

黑龙这个习惯斯文哥尔已经懒得出言反对了,只是深深看了他一眼。

挑掉雷神的分部,黑龙等人马不停蹄地离开艾莎。

远远地把艾莎城甩在身后,斯文哥尔拍马靠近黑龙,他觉得应该和这个骷髅好好地谈一谈。

“黑龙,你为什么要洗劫雷神的分部?”他一直弄不明白,这个骷髅为什么会这么热衷抢劫。

骷髅理应是不会这么在乎金钱这种身外之物,难道是因为自己原先的那一番劝说?

他曾经告诉骷髅,在人类社会生存,没钱是万万不能的,如果真是因为他养成黑龙这种洗劫别人的毛病,那他真的是罪孽深重了。

黑龙不解地望了斯文哥尔一眼:“你不是说钱很有用么?可以买铠甲和武器。”他心里一直记得斯文哥尔教授给他的金钱观,有钱可以买好的装备,越多的钱可以买越好的装备。钱他不需要,但是好装备他却很需要。

果真是因为这样,斯文哥尔心中一沉:“但是你已经有了铠甲和武器了。”

“还有更好的。”黑龙等骷髅现在身上的装备都不是最好的,光是那些矮人狂战的装备,就要比他们身上的这些要精良,只可惜他们穿不了。抢了更多的钱,然后去买更好的铠甲,这是黑龙心里一直的想法。

“可是……可是……”斯文哥尔有种词穷的感觉:“可是抢别人的东西会结下仇恨的,这样会引起别人的报复,对我们在人类社会行走会带来很多麻烦。”

“不是已经结仇了么?现在他们正在后面追着要找我们麻烦呢。”黑龙更是不解地说道。

后面明明一大堆人追着,为什么斯文哥尔还会说这么奇怪的话?

仇已经结下,麻烦正在找过来,这样的话抢和不抢根本没有什么分别……黑龙虽然没有什么处世经验,但是这些浅显的道理他可看得很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