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对于一顿饭只要30到40美分的这个时代来说,10美元已经是一笔小财了。
这时候,罗杰斯已经穿上了他的衣衫,失魂落魄地走出征兵处。
刚刚偷偷叫人换掉征兵官的台子的那个混蛋,突然叫住了罗杰斯。
“你好!先生,要信教吗?”
罗杰斯心情正无比糟糕,但他是个有礼貌的小伙子,没有当场凶回去。他打量了一下对方,看到对方是个黑头发黑眼睛的白人,拿着一个他从未见过的徽章,他有点奇怪。
徽章是一个镶嵌着金边的盾牌,白色的盾面纯白无瑕,盾牌四周逸散出灿烂的金光。看起来不像是什么巨阳神教那些邪教。
罗杰斯试探着问:“这是什么教派?”
“这是白银圣教。只要你加入白银之手骑士团,你就能拥有新的希望,以及你想要的力量——”
第135章 接着忽悠
罗杰斯的眉角在微微抽搐着。
他身体孱弱,跑个一百米或许都要喘大气,但他还是有点冲动,想抽这家伙丫的。
说到底,这就是信仰根深蒂固。
老美60的人信教,当中势力最大的就是基督教,大概有7200万教徒。
不然为毛美帝总统的口头禅是“god不拉死你算我输。”哦,搞错了,应该是“god不拉死你(god bless you!意思是上帝保佑你)。”才对。
作为一名基督徒,罗杰斯对于其它教派有着天然的抗拒。基督教义是排他的,基本上核心就是除了耶稣,其它都是伪神。
罗杰斯是一个孤儿,却有着良好家教和涵养。他内心排斥其它教派,至少保持着最起码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