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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大兵用勃朗宁2hb 127(050英寸)重机枪向浩克疯狂扫射。因为这款枪的服役年限超过80年,也被士兵们称之为“大妈”。但其可靠性,以及可以加装穿甲弹等特性,依然使它成为美军主流重机枪。

可惜,依然木有用。

能够轻易射穿薄钢板的大口径子弹,依然无法穿透浩克的皮肤,虽然给浩克造成了一定的痛苦,但无伤!

“吼!”这种刺激,反而激发了浩克本能的凶性。

他几个箭步,感觉上他简直是在飞,轻易拉近了自己跟载着朗宁机枪的悍马车的距离,一个简单的肩撞,数吨重的悍马就飞了出去。

绿巨人在疯狂发泄着自己的怒气!

在低吼声中,他如同拉起一架玩具车,将整辆悍马抬起来,然后砸个稀巴烂。

罗斯将军的眼角在抽搐。

这里是纽约!

没有特殊准备,他压根无法将重型坦克开进来。普通的悍马和装甲车已经是极限了。

“布朗斯基!”将军打出了下一张牌。

埃米尔·布朗斯基冲了上去,像个英雄,嗯,仅仅是像而已。他能用打了强化血清后变得无比敏捷的身体,做出各种匪夷所思的动作,闪过浩克一记又一记蛮牛似的猛攻,可他依然破不了浩克的防御。

美军没有任何现成的轻武器能做到这一点。

别看他华丽地用山寨版枪斗术biu、biu、biu地左跳右闪打了几十枪,很抱歉,连强制扣血1点都没啊!

明知道罗斯将军拿他来拖时间,埃米尔·布朗斯基还是感到了心中受伤,那种愤怒,那种更郁闷,已经在不知不觉当中激活了打入他体内的血清……

又有两辆悍马杀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