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都很重要,一个专注海鲜生意,为鲜花镇提供金币,一个专注日常贸易,为鲜花镇提供各项生活物资交易。
……
早起。
锻炼身体,修炼斗气。
李斯特现在没有做箭术任务时那么努力了,悠闲的时光总让人悄然堕落,贵族的奢靡又在磨损斗志。
“抖森,释放魔法!”
遛狗回来,看着男仆们将岩石刺敲碎,开始铺路。他心中直感慨:“还是斗鸡遛狗的生活,更令人喜欢啊。”
这条“抖森大道”完成进度六十米,到年底,大概可以顺利完工。
吃得好、训练勤,现在的抖森尽管还算不上成年暴土狗,身体已经比当初它的母亲还要强壮,魔法施展快速又精准,对李斯特的口令执行,一丝不苟。它已经是非常好的战斗帮手,忠诚的护卫。
“嘎叽!”
“嘎叽!”
城堡窗台上,刺耳叫声伴随着熟悉的旋律,迎接李斯特回归。那是卷福在引吭高歌,这只风游隼,最近羽毛颜色越来越深沉,长度也比雏鸟时期长多了,整日跃跃欲飞。为此,李斯特把它的脚脖子栓了绳子。
他还没想好,要怎么训练卷福。
很大可能性是直接杀了吃肉,省的闹出什么麻烦事。
拴好抖森,李斯特去了龙葵田,昨晚种植的野生龙葵,有点儿打焉,还没很好适应新的土壤环境。那株极有可能孕育精灵虫的龙葵,比起昨天,病得更严重了,感觉气息都衰弱许多。
处在枯败边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