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在议会上的第一次演讲,也很有可能是最后一次——但愿。演讲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是效果出奇的好。大批的恶魔议员痛哭流涕,后悔自己错看了我。并且允诺在我死后把我的半身像抬入英灵殿。
——你们就这么想我死么?
不过,好歹,我终于离开了这里,这个艹蛋的,民主与法治的地狱。
时空乱流对于其他人来说,可能是无比致命的,但是对于我来说,却是家常便饭一样。算上这一次,我已经穿越位面第七次了。除了强烈的眩晕感之外并没有别的不适。而那个先贤麦哲伦的死……嗯,大概是他自找的?看到了时空乱流什么的很新鲜,所以想要掺一脚——结果就挂掉了。
所以说,这种白痴,用不着心疼。
就这样,我再一次醒过来——猛然发现自己又变得小胳膊小腿。张开嘴也不会说话了。只会“啊,啊。”的哭喊。
竟然,又穿越成婴儿了啊。
得了,幸好灵魂还是那个灵魂。不然的话我立刻一头撞死。
算了,经历了那么可怕的事情之后,我现在最想做的,就是普通的过一段时间,过一段普通人的生活,普通,只要普通就好,啊,普通最好了。
只是,事情并没有我想象的那么简单。有时候,普通也成了一种奢望。
差不多,在我六岁的时候,即将上小学的年龄。我的一个便宜妹妹降生的时候。我的便宜老爸和便宜老妈之间的分歧越来越大了。
因为我。
准确的说,是因为实在是太帅了的我。
再准确一点,是长得和便宜老爸一点都不像的,却是我用惯了的身体结果,莱特·鲍德温模式下,实在太帅了的我。
他认为我不是他的亲生儿子。
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说的的确很正确,我的确不是他亲生的——但是dna检测却绝对测不出来灵魂转世神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