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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他却突然发觉了一个很像自己的人,这样的人虽然热血,却很难在末世中活下去,只要自己离开这里,他很快就会被周边的僵尸击杀。

末世后期,人类都已经变得极为冷血,在那样的情况下,林枫只会对这样的人袖手旁观,任由其自生自灭,但现在,他却决定帮一下这个人,因为他像自己。

“你不是想抓我吗,那好,我给你一个机会,只要你那天力量超过了我,我便任你处置,有胆量跟我来吧。”

“为什么要跟你去?”

见到郑胜利犹豫不决,林枫没有再说什么,而是直接朝楼外走去。

刘文定紧跟着林枫,低声问道:“老大,你不要那个人跟你了?”

“腿长在他身上,来不来随他的便。”

经历了上一世,林枫自然明白末世第一年是怎样的残酷,绝大部分的人类都会在末世一年陨落。

如果上一世,林枫不是得到一名进化人类帮助的话,他也死在了末世之初。

这一世,像郑胜利刘文定这样的普通人,如果本身没有什么大奇遇的话,几乎会百分之百的陨落在血腥元年。

但如果有自己这个曾经在末世中挣扎了十多年老鸟的照顾的话,活下去的希望便会增加很多,至少他们不会陨落在末世初期。

要他跟着自己,也是为了他好,如果对方不领情的话,林枫才不会低声下气的求他们跟着自己呢,自己贱呀。

就这么走了,郑胜利不仅有些张口结舌,对方竟然连解释的话都不说一句,但他看到楼外有不少摇摇晃晃身影的时候,再不犹豫,而是朝林枫的背影追去。

不去不行,刚才,他亲眼看到了僵尸的力量是如何庞大,刚才一名僵尸一拳打在水泥柱上居然把直径半米的水泥柱自重打折,如果僵尸的拳头打在他的脑袋上的话,自己的脑袋估计会像个西瓜一样被打爆。

而林枫刚才杀僵尸如同杀狗,而他更是能够接住飞驰的子弹,这等身手,比起那些可怖的僵尸来更加可怕。

如果自己与他在一起的话,是不是有一天,自己也可以变成向他那样强大的人。

见到郑胜利快步追上来,林枫心中暗自微笑,在这种混乱的岁月里,郑胜利还不忘抓捕自己,这说明他是个责任感使命感很强的人,这样的人,一般都很爱惜自己的性命,因此他断定对方一定会追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