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寒山就不同了,他乃是文臣,爬墙都不会,在瓦当底下一言不发的模样,看着真伤眼。
累赘。
苏芷入了院,给他开了院门。
沈寒山悄摸溜入朱家,小声同苏芷道:“沈某还当芷芷会带我一块儿飞檐走壁,岂料空欢喜一场,我连羔裘都褪下了。”
苏芷愣:“你当我天生神力吗?我再能耐,也带不动你这样高大的郎子。”
“啧,我还当能同芷芷亲近一回,拉近关系,真是遗憾。不过,被芷芷夸高大威猛,倒有几分靥足,心里甚是踏实。”
“……”一个大男人,要她一个小娘子带着进出家宅。他不以为耻,反而只是觉得遗憾?苏芷有时对于沈寒山的想法,是真费解。
罢了,不想他了。
苏芷转而将目光落在朱家荒废许久的家宅。
云婆说的不错,朱家人果然离开很久了,院子里到处都是灰,槐树落下的枯叶,几载过去,累积厚厚一摞,得有腰身高。
苏芷又登堂入室,四下明目张胆扫荡一圈。
朱家儿媳妇应当是个很会操持家宅的贤惠娘子,衣橱柜里的被褥和衣裤褙子叠得齐整,难得有几个精致的饮茶建盏,还拿喜帕子盖得严严实实。厨房里,柴火一摞摞累得山高,灶膛亦是干干净净,像是离开家前,一直有清理的架势。
特别是锅中还码放了几十个水蒸的馄饨,这么多年过去,早已发烂起霉斑。好在水干了,馄饨皮风干不少,不至于养起蛆虫来,不然定会教人扶墙呕吐一番。
最要紧的是,墙上还挂着麻绳穿起的笋干以及肉干,如今晒了好些年,吃食也硬邦邦、黑漆漆,不成样子。
一个人决定远走高飞,会留下这样多吃食吗?
苏芷越看,面色越凝重。
最终,她同沈寒山道:“按照朱家媳妇的脾气,绝不可能要同丈夫外出离家,还留下这么多烂摊子不收拾。家里隔天的吃食都在,细软也没收拾走……不像是远行他乡,倒像是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