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犹豫了一秒,伸手拨开旁边的昂贵衬衫,将中间颜色陈旧的巧克力连帽卫衣一点一点地勾出来,直至它露出完整的原貌,林玺终于不敢置信地眨了眨眼睛。
段深从来都不会穿卫衣,那是他的卫衣。十六岁那年深秋他去段家借宿,早上起床时偷偷穿了段深的外套离开,把自己的衣服留在了段家。
客厅里有脚步声由远及近而来,林玺飞快地将那件卫衣塞回去,匆忙间将段深的领带扯落,他慌忙蹲下来捡起领带揉做一团塞进上衣口袋里,起身时余光瞥见门口投下来的人影,林玺抿着嘴巴心虚地转身,“你、你要出门啊?”
“明天早上的飞机。”段深言简意赅地道。
林玺哦一声,两只手插进上衣口袋里,昂头挺胸慢悠悠地朝外走。没走两步就被段深叫住,语气中夹杂淡淡的警告意味:“夜不归宿不要想。我晚上七点的飞机,回来的时候我要在家看见你。”
林玺身影微僵,半响有些烦躁地嘟囔:“知道了。”
事实证明林玺的字典里从来都没有这三个字。段深前脚拎着行李箱出门,林玺就从床上跳起来,一通电话将几个还在温柔乡里睡觉的狐朋狗友给叫起来吩咐道:“给你们半个小时,酒池肉林见。”
陆另星极为头疼地坐起来,“大早上的林少爷你发什么疯,酒池肉林还没开门呢。”
林玺不耐烦地啧一声,“没开门就现在去给我开,老子白天要包场。”
“哦对了。”林玺哼着歌儿补充,“通知酒吧经理,给我准备白纸和钢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