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杀原则】

这个原则说起来,在许多反派哪怕同伴的眼里,都是非常可笑的原则。

他们不能理解,一位高大强悍的骑士,居然因为这么可笑的理由,让不少罪犯活了下来,杀人又如何,杀人不能守卫正义吗?实在是不理解。

可对于蝙蝠侠本人和小丑来说,这个原则确实是可以理解的。

小丑知道蝙蝠侠底下的身份他知道布鲁斯·韦恩的存在。

可他几乎从未拿过这个身份大作文章。

倒不是因为什么见鬼的尊重,也没有别的善意。

只是因为

[哥谭首富?花花公子?布鲁斯韦恩?]

[那有什么值得感兴趣的吗?一点意思都没有]

小丑好笑地想到:[再金碧辉煌的人间身份,又哪里比得上蝙蝠侠这个身份]

[想想看]

[一个明明在哪可以享受大好生活,拥有多个博士学位,格斗技巧世界顶尖的首富]

[却愿意抛下那些身份,穿上黑漆漆的披风紧身衣,化身阴暗的蝙蝠怪,和他们这些淤泥里的人在泥水里打架,互相折断对方的脊背骨]

[这不才是最有趣的事情吗!会这么做的人本来就和自己一样疯癫啊!]

小丑这样恶意地想着。

于是他可以理解对方不杀的原则对于一个同样精神上有疾病的家伙,多一些界限和限制,难道是什么奇怪的事情吗?

小丑很乐于看蝙蝠侠披上伪装。

[看看吧,这个和我一样的精神病能装到什么时候]

只是到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