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明白了,我和鹿鹿不合适。”秦筝不愿承认的话,一直藏在心底,今天喝了点酒,和沈晚清掏心掏肺地说:“鹿鹿这个人,是个极致的矛盾体,她脾气特别大,一般人管不住,我们上学那会,老师都怕她,你能想象得到吗?”

沈晚清没做声,听着她在那头喃喃道:“那时候她真的很耀眼,即便和老师顶嘴,老师也没话说,因为鹿鹿真的很厉害,你看她语言方面精通,其实理科也很牛的,她原来被作为海京市第一名送去参加国际奥林数学竞赛,她个人拿了第一,团队赛也是第一。”

不仅学习方面突出,运动天赋也不错,市体育局想让她读体育,表示可以给她加分和奖金,陆知夏不干。

百年名校数学系,早在她初中时就给她承诺,高考免考,直接录取到数学系。

陆知夏都拒绝,她考国内的语言类第一名院校,考外交官,考了一堆同龄人望尘莫及的各类证。

只要不限专业,陆知夏想考的,她最终都能考上。

秦筝口中的陆知夏,永远那是最闪亮的那颗星,她感慨道:“我为我学生时代能与她一起读书,而感到光荣,我不知你是否能理解,就是鹿鹿好的话,我就觉得真好,她有出息,我替她开心。”

沈晚清嗯了一声,秦筝继续说:“可能天赋异禀的孩子都是不乖的,鹿鹿打小就这样,不学习到处淘气,考试也不答题,作业也不写,老师总来家访,再后来她慢慢变得没那么快乐了,尤其她父亲去世以后,很少笑,总是凶凶的。”

别人骂陆知夏是没爹的野孩子,她能把人打到鼻青脸肿,秦筝也生气,但是每次看到陆知夏被老师批评,她都难过。

陆知夏的话越来越少,和秦筝也不怎么联系,她们搬了家,秦筝知道后哭了很久,她吸吸鼻子,鼻音有些重,说:“我就是舍不得她啊,我就打听,她要考哪里,我也考上了,我们就又见面了。”

秦筝说了很多,她听的出来,秦筝曾经很爱陆知夏。

年少的人,用自以为的爱情方式去表达,但对方可能根本不知道。

秦筝笑着哽咽骂道:“她可能是个大傻帽儿吧,跟木头一样,耿直得要死,没见过比她更直的a。”

秦筝一直这样骂着陆知夏,一边喜欢着她,可再遇到沈晚清之后,她看到陆知夏的眼神不一样了。

“我去擤鼻涕,等等我。”秦筝擤鼻涕后,闷声道:“她的视线会追着你,她的眼睛里都是光,很亮很亮,她很爱你,可这个傻子还是傻得要命,她只知道自己爱你,并不知道你爱不爱她,她不知道爱一个人该有怎么样的反应和表现。”

沈晚清在她的诉说声中,限体渐渐回归到原来的样子。

秦筝苦笑道:“所谓旁观者清,大概是这个意思吧,她爱你,你爱她,我从第一次见面就看出来了,可是你不承认,她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