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丢弃她,最厌恶的人却救了她,何其讽刺。

不过上辈子单身了三十五年,从未谈过恋爱,这辈子才刚开始,就有了未婚夫,这种感觉还挺奇妙的。

因为记忆金毓对梁元的印象很不好,梁元对她的印象也不好。

从小知道自己和金毓定有娃娃亲,他曾好奇自己的未婚妻长什么样子,偷偷去金家瞧过金毓,正好亲眼看到金毓寻死觅活的要解除婚约,还把他贬得一无是处,所以对又白又瘦的金毓完全喜欢不起来,后来金毓和她爹娘到他家无理取闹,让他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叫他主动去退婚,还说野猪是金老爷子收的,与他们大房无关。

他又不是非金毓不可,用得着这么让人反感吗!

若是金家好好说话,把野猪还上,没到处贬低他,婚约早就解除了。

这会儿听见金毓提到了未婚夫三个字,梁元眼底带着戏谑的笑意:“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我的确是你的未婚夫,你讨厌我,我也嫌弃你,弱不拉几的,还丑得跟骷髅似的,一点都不配上我。”

金?骷髅?毓:“”好个毒舌的男人!

不等金毓说话,梁元将她拉起来:“还能自己走不?能走就自己走,我可不想抱你,全是骨头,硌人得很。”

金?骨头?毓:“”你注定单身一辈子!

她咬牙切齿的瞪了梁元一眼:“谁稀罕让你抱,我能自己走,嫌我瘦得硌人,我还怕被你的硬肉硌断骨头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