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来,我背你,你现在没力气走路。”

金毓看了眼梁元的后背,把手机收进空间,不管了,以她现在的柔弱体质,只能选择跟着梁元。

菜刀在我手,他真敢做些什么,她就一刀砍过去,就算打不过,死也要咬他一口。

爬上了梁元的后背,金毓闻到了浓浓的馊臭味,嘀咕了句:“你身上好臭。”

“彼此彼此,你也臭得难闻。”梁元双手向后托住她,边起身边还嘴。

金毓:“”她低头闻了闻自己,酸臭味熏鼻,的确臭得难闻。

旱灾年,喝的水都没了,更别提洗脸洗澡了,他们都不知道多久没有洗漱了,一个个都臭烘烘的,跟在过期了的老酸汤里滚过似的。

梁元背着金毓,瘦高的身子稳稳当当的往前走,阳光投下来,寸草不生的黄土地面留下了一片影子。

二人走后,那几道人影跑过来,见槐树边有两具新鲜尸体,也不管对方是怎么死的,拖着尸体就走了。

梁元饿了三天,头上有伤,现在又背着金毓在烈日下前行,体力逐渐不支,汗水一滴一滴落下,嘴唇发白干裂。

金毓也好不到哪里去,习惯了现代的安逸生活,这会儿换了个不毛之地,饿得浑身没力,身上又痒又臭,她难受得很想晕过去,可又怕晕过去后就再也醒不来了,想喝点灵泉水来补充体力,又怕被梁元发现,手机已经被梁元看见了,灵泉这个金手指可不能再被他发现了,如此迷迷糊糊的想着,金毓便使劲咬破下唇,用疼痛让自己保持清醒。

他们走的这条路是官道,路边的野草被连根拔起,留下了许多小坑,树木被刮了皮,一片叶子都没有。

沿路有很多骨瘦如柴脸色蜡黄的流民,还有几具腐烂的尸体,有几只乌鸦呱呱叫着飞过去,站在尸体上看着他们这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