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飞豹兄弟俩是识字的,跟着他们的这些弟兄,也有三分之一认得字,但认得不多,另外三分之二的人,都是些莽夫。

孟飞豹兄弟二人是早早就决定好要当兵了的,但那些不识字的弟兄们却也不能放任不管。

想了许久,孟飞云根据明国的情况,帮弟兄们找了些赚钱的路子,会做吃的就去卖推车小吃。

“炸土豆你们你们都吃过了的,这种吃食做法简单,成本低,来钱快,卖不出去也亏不了多少。”

会赶车的就去当车夫,花银子从租车集市租一辆马车赶车挣钱。

“不识字就干体力活,帮人收割庄稼,扛麻袋,摘果子,只要勤快,赚钱的活儿到处都有。”孟飞云分析透彻的道。

弟兄们听了,立即醍醐灌顶,都清楚自个该去做什么了,逐渐散去,只留下了六十一识字的弟兄。

他们都想跟着孟飞豹兄弟二人去当兵。

有个弟兄道:“每次看到明国的士兵,我都觉得特别惹眼,一个字,俊,太俊了,个个精神抖擞有气质,斗志高昂,威风八面,我也想变得跟他们,我觉得我去当兵了,肯定会比他们还俊!嘿嘿嘿”

他说着说着就古怪的笑了起来:“变俊了,有了军饷,就能娶媳妇儿了,我二十八了,再不娶媳妇,老了就没玩球了。”

孟飞豹瞥了他一眼:“我快四十了都没娶妻,你急个屁,什么老?你是在我吗?玩球你个混蛋!”

孟飞云轻咳一声:“以前我们是山贼,赤云又乱,是没法娶媳妇儿,可现在不一样了,我们都是明国人了,是应该娶媳妇了。”

他看着在场弟兄们:“想要娶媳妇,那就都勤快点,把所有本事拿出来,努力挣钱,不会的就去学,我们都不是笨蛋,总能学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