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了我懒,想当你说的富婆,肯定要赚很多钱,我既没这个本事,也做不到这么勤快。”

她也富过,那是上辈子的事儿了,人不离灶台,手不离锅铲,整天生活在烟熏火燎里,力气练的比寻常男人都大,那叫一个辛苦。

和寻常百姓比起来,她应该算是富的,可一年赚到的银子也就能买贵人的一桌酒席,那席上菜肴还都是她做的。

好不容易在京城置办了一处小宅院,结果第二天就变成了这个世界的黎夏,吃不饱穿不暖,全家最底层,连去河里抓条鱼打牙祭都得偷偷摸摸的,因为那是集体财产。

上辈子辛辛苦苦一场空,这辈子她就想躺着过。

嫁个家庭条件好的有孩子的男人,让男人养着,孩子也不能太小,最好是可以干家务活的年纪,她只负责掌勺,喂饱自己的同时,拿好吃的哄着男人和孩子干活。

姜露咸鱼看咸鱼,有共鸣但不多。

作者有话说:

明天见~

第34章

有关于黎夏的那篇小说, 姜露只记得大致的剧情,仔细想想,小说里的黎夏确实过上了梦想当中的生活。

不工作, 有人养,不用生孩子,丈夫人品工资都过得去,三个崽崽心正不说,她记得里面有一个天才儿童, 有一个酷爱做家务活的贴心崽崽, 还有一个崽崽对画画特别有天赋。

但故事已经被改变, 刘文彬一家五口人都和和美美的过着小日子。

姜露觉得, 黎夏应该很难再找到一个这样的家庭了, 多费些心力可能能找到下一个‘刘文斌’,但两个天才外加一个贴心小棉袄的配置, 找到的可能性和再次穿越差不多。

每个人的想法不同, 人在每个阶段的想法也不同,姜露不再试图说服黎夏, 而是开诚布公的说起另一件事情——合伙。

“其实在这之前我就听说过你, 知道你厨艺很好,我和我老公一直想去找你,咱们一起合伙开店。”

等赚了钱,就能体会到富婆的快乐,大概也就不会想着再去做劳什子后妈,就算是做后妈, 那也是因为情难自禁, 而不是为了找个不要求生孩子的饭票。

黎夏没问对方是怎么听说她的, 她的厨艺在村子里是出了名的好, 毕竟家家户户住的那么近,又有爱串门的大娘婶子,哪家的饭菜更香,村里人都清楚。

不过,在自己家做做饭也就算了,她也不喜欢吃一些糙饭,但让她这辈子继续做大厨,还是算了吧。

厨子她是做够了,给再多的钱,也别想聘请她做厨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