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个侍应生体质差一点,是不是都不用等到后面车祸,那个时候就被打得流产了。
霍北戎额头青筋不断跳动。
时雾肚子里怀的,是霍澄的野种。
而那个素未谋面的贫穷侍应生肚子里怀的,才是自己的孩子。
这一点,莫名的让他心情难耐地燥郁难忍。
比当初知道时雾怀孕时的心情,难受一千倍,一万倍。似乎事情不该是这样,他完全不能接受。
心绪太过复杂,他只能把一切都归结为对时雾‘背叛’的恨意上 。
其实这一世很多地方已经有些不同。比如,他没有把时雾送回苏家休养,而是一直以来亲力亲为地照顾这个小孕夫,把他喂养得越发白净圆润,看上去气色都比之前好了很多……
也正因为如此,时雾好像没有时间去对沈瑜动手。
否则,沈瑜没办法活到现在。
“但是。”
还有但是?
霍北戎掀起眼皮,看向秘书,“怎么,苏南为难沈瑜了。”他似乎想起什么,“他是不是把沈瑜工作弄没了。”
“不,是沈先生自己辞职的。”
霍北戎完全没心思管他,草草地吩咐两句,“在霍氏给他找个事做,不要太累的,不要说是我安排的。”
秘书微微一愣。
这位大老板的心思他真的越来越捉摸不透了。
怎么还在乎起一个素未谋面的侍应生的工作,还亲口吩咐,莫非。秘书低头看了眼侍应生地长相。
年轻,清俊,白净。
的确是男人一眼就喜欢的小白兔一般茉莉花一般的样貌。
可是。
秘书不合时宜地做起了比较。
——比起苏少爷来说,差距还是相当明显的。
就好比清淡寡菜,和满汉全席的区别。
时雾的那种漂亮,绮丽,高贵,身姿更是婀娜。虽然沈瑜也是个可怜而且励志的孩子,但也不得不承认。
光是骨子里散发出的气度。
他苏家小少爷,就根本不是一个高中毕业就只能出来打工养家的侍应生能比的。
“可是我们这边查到,沈瑜已经不在h市了。”
霍北戎心不在焉地问,“那就想办法把他找回来,他妹妹还在这边治病,他不会跑到乡下去。”
“不是乡下,是h市。”
霍北戎眼神顿时变了,显然是联想到什么,“你说哪儿。”
“h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