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诺儿将糖糕从棍子上撕下来,一点点喂给小狗。

小黑狗吃的欢实,尾巴都快晃出残影了。

顾诺儿用手托腮,水盈盈的目光看的发怔,却像是透过它,看着另外一个人。

“怎么能摇尾巴呢,他再开心的时候,也从来不摇尾巴的。”

一旁顾自辰听到,不由得蹲下身,笑问:“妹妹在跟小狗说话?

狗当然会摇尾巴,不摇尾巴的就是狼了。”

顾诺儿噘起粉唇,没有回答。

司明哥哥,本来就是狼。

顾自辰这时,又轻笑说:“不过,狼摇尾巴的话,一定也不会让你看到的。”

顾诺儿抬起水眸:“为什么呀?”

“我有一个友人,他出生在广袤无边的草原上,他小时候,捡了一只狼崽带回家照顾。”

“那狼崽被他从小养到大,按理说应当很亲切了,可他从不曾见狼崽像家犬一样摇尾乞怜。”

“他本以为,狼天性冷漠,养再久也养不熟,俗称‘白眼狼’。”

“可他有一次外出三年,归家以后,家人告诉他,那只狼崽在他离家后一年跑了。”

“我朋友很伤心,却也能释然,狼的天性本身散漫自在,不可能为了他,一直当成狗一样留在这里。”

“可是有一天晚上,他听到他养的羊群发出了激烈的动静,他明白是有野狼过来偷羊吃了。”

“然而他提着灯出去一看,竟是两只狼在羊圈里打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