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她就心安理得地点了点头:“是的。所以不用这么担心,带着孩子去休息吧,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
卡玛迷迷糊糊地抱着孩子离开了房间,感觉自己像走在云朵上,整个人都能飘起来。她有点怀疑自己是在做梦,等到梦醒了,也许伯爵小姐会消失,她仍旧是在柴堆上,或者好一点会是在黑暗的地窖里,抱着她的宝贝,生怕别人会发现。
所以她决定今天晚上不睡觉。不睡觉,就不会醒,那么即使是梦,也永远不会消失吧?
陆希不知道卡玛已经打定主意要熬通宵了,等人走了,她就看了一眼约翰:“我还以为你刚才就会打断我呢。”对于她救下卡玛和艾米,看得出来约翰并不赞同,甚至就在她伸手去抱艾米的时候,约翰还按住了剑柄。陆希真以为,她说带卡玛母女走的时候,约翰会立刻反对。
约翰的确是想反对的,事实上他当时的确想打断陆希的话,但他的手触到剑柄的时候,改变了主意。
“跟那个狮子有关吧?”陆希瞥了一眼他腰里的佩剑,似笑非笑。说来也是挺神奇的,尽管纹章镌刻在剑身上,但剑归鞘之后,剑鞘之上也会隐隐映出狮头的形状,若隐若现,假如仔细看还会觉得它好像在动,也不知道是不是光影造成的错觉。
反正就挺神奇吧,陆希觉得,这会儿她渐渐能看见“绚烂多彩的魔法和神术”了,大概时空管理局也……没那么坑爹,广告还是有几分可信度的?
约翰低了低头:“您是伯爵小姐,您的命令便是我们的意愿。”
陆希嗤地笑了一声——她信这个邪呢,从黑莓镇出发的时候,她还想回去收拾一下东西,那时候她的话怎么不管用了呢?
约翰把头又低下一点儿:“您展示了玫瑰家族的意志与勇气。”不过等回去之后,伯爵大人的意志才是整个长云领最高的声音。
玫瑰家族——陆希感觉自己一阵牙酸,不过这不重要,管它玫瑰还是玉兰的,一个称呼罢了,重要的是:“伯爵大人应该不会反对我收一个女仆吧?”可不能人带回去,再被那位冯特伯爵给送上火刑架,到时候她可真救不了。
这话问得约翰无法再回避,沉吟了一下只好说:“您是个仁慈的人……但是那个孩子——从来没有人说那只是病。”
“那是因为没有人把那个当成病治疗过。”陆希哼了一声,“我以为骑士也应该是仁慈的。”
“骑士是为了守护。”约翰纠正她,“魔鬼必须消灭,否则只会给更多的人带来灾难。那个孩子——也不仅仅是她的后背,她还传播了诅咒。”
“是汉克说的吧?”陆希揉了揉眉心,这个问题还真得弄清楚。现在她揭穿汉克,算是把村民们都震住了,甚至忘记了追究什么诅咒,但是等他们反应过来,这事还没那么容易过去。
“长云领绝不庇护魔鬼。”约翰坚决地说。庇护魔鬼的名声如果传出去,长云领都将被划为堕落之地,会被王室和教廷一起征讨,变成过街老鼠人人都能喊打。另外,魔鬼是人类的死敌,这是绝对无法改变的,长云领厌烦教会的虚伪,可是他们不会与魔鬼为伍。
“那就把汉克带来吧。让我瞧瞧这诅咒到底是怎么回事。”?
第27章 伯爵小姐(六)、我会配置炼金药水
汉克被拎到陆希面前的时候, 整个人都是崩溃的——脸色灰败,目光涣散,显然在众人面前让他承认自己是靠造假上位, 对他实在是极大的打击。
不过拎着他进来的丹尼尔半分同情心都没有, 直接把他丢到地上:“伯爵小姐要问你话。”
汉克直愣愣地抬起头来,辨认出陆希之后, 忽然间好像活过来一点, 翻身就想爬起来:“那孩子——”
丹尼尔的剑直接就压在他肩膀上,把他又按回去了:“老实点!”
汉克被压坐在地上,却直着脖子盯着陆希:“小姐,那个孩子,那孩子真的是魔鬼!”
“哦?”陆希一阵好笑,“就像你真的得到了神谕一样?”
汉克的肩膀一下子就耷拉下去了:“不, 我, 我说了谎……”他整个人都像被抽走了脊梁骨一样, 只差瘫下去,“主收走了赐予我的恩泽, 我, 我已经是主所厌弃的人了……”
“嗯?”陆希这下倒有点诧异了, “神弃?”
“是的。”汉克悲伤地看着自己的手,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我已经是, 被神厌弃的人……”
丹尼尔轻嗤了一声,向陆希解释:“他说他已经没有信仰之光了。”
等下, 信仰之光还会消失?神恩还能收回去的?
陆希这下是真的诧异了:“你的信仰之光消失了?真的?”她倒是看见白光转暗, 但还以为是汉克后力不继呢。话说这个事做何解释呢?觉醒的能力, 还会再消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