轮到舒听澜发言:
“请问对方当事人,从我怀孕到孩子出生到孩子上幼儿园,你有尽到当一位父亲的责任吗?有过付出吗?在时间或者经济上。”
这是卓禹安最大的过错,也是舒听澜最有利的一点。
今天的主审法官是一位女性,听到这,特意抬头看了一眼卓禹安等他的回答。
卓禹安就站在那里,淡定自若提交了第二份资料,这次是由他的律师来发言
:“由于对方的故意隐瞒,我方当事人是在上个月才得知自己有两个孩子流落在外,不存在主观上的不闻不问,这份资料的第一页是证明我方当事人得知自己有两个孩子的证据。”
他的律师说话,卓禹安补充
“我在婚姻存续期间就十分希望有我们共同的孩子,为此,我曾在我们的新房预留了儿童房,请看材料第二页,儿童房的照片。这足以证明,我对孩子们的到来是充满期望的。”
法官翻到第二页,看了一眼儿童的照片,确有其事。
所以从主观上,双方对孩子们的出生都是抱着期望的,这点上,不分胜负。
卓禹安提交的第三份资料里,是证明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来抚养孩子。以他的经济能力,能给孩子们提供最好的生活条件与最好的教育,这点上毋庸置疑,是任何人都无法比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