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时候他还在上班,每天早上也习惯了在外面吃早餐。有一天,他吃完了正想付钱,老板爽朗地摆手,“嘿,不用啦,你家小晚那小男朋友给你结了账!”

他呆若木鸡。

从早餐店出来,那小子已经骑车走了,车把手上还挂着两份早餐,一看就是给闺女买的。

可以这样说,郑父还是头一回被个小辈请客。

这小辈还是哄骗他闺女早恋的小兔崽子。

他气啊!可走着走着,又觉得好笑。

试问有几个臭小子有这样的胆量?倒是在女孩子面前牛气冲天,结果见了女友的家长,谁不是吓得跟鹌鹑似的,可严均成他不啊,他理所当然,他轰轰烈烈,他从不掩饰。

他不觉得早恋丢人,也不觉得自己谈恋爱需要藏着掖着,他们又没有做错什么——

既没有大庭广众之下接吻,也没有瞒着父母夜不归宿,更没有耽误学习。

郑思韵听了都目瞪口呆。

虽然早就知道叔叔不是一般人,可听着外公说起这一桩事,她也只能在心里暗道一声服气。

郑母拉

着郑思韵进了房间,让孩子给她参考今天系哪条丝巾更好,祖孙俩说着悄悄话。

“思韵,有没有喜欢的小男生呀?”郑母笑眯眯地问她。

郑思韵:“……”

家里气氛极好,在别的家里,谈恋爱、喜欢,这些字眼就是禁忌,长辈绝对不会在晚辈面前提起,她家倒好,她妈妈问她,现在外婆也问她。好像只要她说「有」,外婆还要追问「帅不帅、高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