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只手相扣,无名指上的戒指终于相会。

她手上戴着的是他二十年从未变过的等待,他手上戴着的是她许下的相伴白头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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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接到殷恺打来的电话时,郑晚并不意外。

她曾经听陈牧说过,殷恺并不适合当创业的老板,他适合守成,也更适合专攻技术,但凡殷恺愿意呆在公司当别人的下属,以他的能力年入百万也很轻松。

可偏偏殷恺也不愿意给人打工,他这几年是吸取了经验教训,为人稍微圆滑了一点,在年轻的时候,说出来的话做的事常常让人哭笑不得,因此也得罪过不少人。

她看得出来,殷恺的压力也很大,以前很讲究形象的一个人,现在看起来却有些狼狈,衬衫下摆都皱巴巴的。

殷恺也是鼓起了很大的勇气才联系郑晚。

如果不是没有办法,他怎么也不会另辟蹊径、走她这条路。

陈牧走后,他也试着重振旗鼓找过其他合伙人,但这些人都没有陈牧可靠,更不要说个人能力远远无法相比,因此这几年来,他的亏空也不算少。

也有其他公司向他伸出橄榄枝,他却不甘愿只是当一个员工,他也有自己的目标跟梦想。

曾经陈牧不也是拒绝了

高薪且稳定体面的工作,破釜沉舟地创业吗?

那时候他也很纳闷。

陈牧只是温和沉静地说:“弱肉强食,优胜劣汰。”

现实就是这样残酷,殷恺也知道身上的担子越来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