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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恒拿出车钥匙:“去把它接过来,顺便就遛了。”

初宜看着车钥匙,是劳斯莱斯库里南。

她没有接,重新看向骆恒。

“骆恒,你知不知道你现在在做什么?”

男人慵懒的靠着墙:“你觉得呢?”

他当然知道。

初宜没有再说什么。

以骆恒的聪明,她话都说到这个地步了,他应该明白她是什么意思——

她有意识到他所有行为背后的目的,但她不打算给他想要的回应。

她即将成为周嘉年的未婚妻,不适合和前男友有过多的来往。

这些话,初宜没有直白的说出来,免得两个人脸上都不好看。

“去接煤球吧,然后回来给我做晚饭。”骆恒扯开话题,仿佛没有听懂初宜的意思。

见女人正要反驳什么,他补充道:“初小姐,做事要有始有终,至少得照顾我到高烧退了。还人情就该有还人情的样子,你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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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球似乎还记得这个地方,走到楼下时,尾巴高兴的直摇。

可是等上了电梯,打开房门,看到骆恒的那一刻。

狗尾巴停了。

黑色的狗头歪了歪,似乎在打量眼前这个男人。

“不认识了?”骆恒冷笑,“傻狗。”

煤球看看骆恒,又看看初宜,很快尾巴又开始摇起来,两只前脚在地上交替踩踏,对骆恒有些跃跃欲试。

煤球是个感恩的毛孩子,始终记得小时候救她的人,除了自己最爱的主人,还有眼前这个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