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小乐永远把自己当外人,当成在他家门口乞讨的小流浪汉,不敢进家门,不敢睡床,不敢做任何越界的事。
莫名其妙的,这半个月的努力都白费了,一切又回到了原点。
吃完饭,宋小乐说想去上班,宋砚初看着手机,不甚关心地嗯了一声。
宋小乐默默穿好制服,然后出了门。
宋小乐一直站岗到下午,太阳很晒,身上出了很多汗,但他还是坚持站在那里,下班之后他回到家,宋砚初推门问他晚上想吃什么,宋小乐愣了愣,搓着手摇头,说自己在食堂吃过了。
宋砚初也没有再追问。
宋小乐换下制服,身上很黏,但他怕洗澡发出太大动静,于是放弃,穿着昨天换下来的运动服走到门外,他把盆栽重新摆了一番,然后蹲在旁边,跟花花草草说话。
他想:我真的很笨,如果我是宠物狗就好了,宠物狗有撒娇的天赋,我可以在宋先生面前摇尾巴,或者抬起爪子跳舞给他看,宋先生会被逗笑,就不会生我的气了,可是我什么都不会,就算变成人了,也是一个不讨人喜欢的人。
可是他一直在努力讨好宋先生,他已经尽力了。
宋先生让他当保安他就去了,宋先生让他学写字他也学了,他不知道还能做些什么。
晚风渐凉,宋小乐缩在毯子里,眼泪无声无息地落下来。
不知过了多久,他听到一声门响,宋砚初走出来。
宋小乐立即起身,却被宋砚初按住,宋砚初看着他。
终究还是舍不得。
宋砚初无奈地笑:“不洗漱就睡觉了?脏不脏?”
宋小乐仓惶地把手藏在身后,羞愧地低着头。
“今天为什么要跳下车?你认识那个人吗?”
宋小乐想了想,说:“认识,但他们不认识我了。”
“他们?”
宋小乐说:“他们一家都不认识我了,他们不记得我,把我忘掉了。”
宋砚初思索片刻,猜想到可能是很久之前宋小乐曾经在这户人家住过,那时候还是干瘦的小流浪汉,现在摇身一变变得干净又漂亮,对方就认不出来了。
是他们,不是他。
宋砚初突然松了口气,心中的窒闷感顿消。
是吃醋吗?竟然为了这点不知名的醋,将这个小家伙冷落了整整半天。
宋小乐眼睛全红了,估计是哭了很久。
“对不起。”宋砚初将他抱住。
宋小乐的脸贴着宋砚初的肩膀,他闻到宋先生身上淡淡的香味,再也收不住决堤的委屈,“宋先生……”
“我在,是我不好。”宋砚初主动道歉。
宋小乐哭着摇头,“是我的错,不该做让你担心的事情。”
“那这件事就到此为止,”宋砚初帮宋小乐擦眼泪,“小乐不哭了。”
宋小乐立即停止啜泣,泪眼婆娑地望着宋砚初:“宋先生,你会不会忘记我?如果我死掉了,或者消失很多年,你会不会忘记我?”
宋砚初皱起眉头:“瞎说什么呢?”
宋小乐执着地问:“宋先生,你会忘记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