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1章

碰面不到一秒,两人就分出了胜负。

5秒后,灰熊原地爬起,天狼的状态也重置了,灰熊想问天狼,刚才自己还差几枪就能杀死他,可他想了想,忍住了。这个问题没有意义,输了就是输了,输1%的血量也是输,明明是他以逸待劳,明明是他先开的枪,却还是打不过天狼,真是讽刺。

他们单挑一场只需几分钟,快的话甚至一分钟都不用,不一会儿,两人就打了十几局,空旷的G港里,两道洪亮的枪声交缠着响起,右上角一次又一次地刷出相同的系统消息——

“MN-TWolf以Vector冲锋枪杀死了MN-HuiXiongTuDouSi。”

“MN-TWolf以Vector冲锋枪杀死了MN-HuiXiongTuDouSi。”

“MN-TWolf以Vector冲锋枪杀死了MN-HuiXiongTuDouSi。”

……

论听声辨位的能力,灰熊很肯定自己并不比天狼差,他和天狼每一次都很清楚对方在哪里,可无论他从哪个角落蹲天狼,无论他准备的时间有多充分,无论他拉的角度有多刁钻,天狼总能抢先哪怕0.1秒的时间将他击倒在地。

没错,UMP9冲锋枪的近战威力是不如维克托,但无配维克托的后坐力比UMP9要大得多,毕竟UMP9最大的卖点就在于它的稳定性,再者,维克托的初始弹夹量只有13发,而UMP9足足有30发,相较之下,维克托的容错率非常低,可以说,天狼一旦枪法上有一点失误,灰熊都有赢他的机会。

偏偏天狼就是没有失误,不给他哪怕一丝一毫反击的余地。

简单地说,他被打爆了。

这个对手,强大得令人绝望。

灰熊算是体会到这种感受了。

一连虐杀他20回后,天狼说话了,“要不换个模式?团队模式?或者换个地方?野战?”

天狼最喜欢巷战,建筑物越多,地形越错综复杂,他的能力越能发挥到极致,像G港、皮城这种地方,简直就是为他量身订造的绝佳战场,千里和他相反,千里偏爱野战,这和Ego喜欢打野战的理由一样——城市的构造对狙击手不甚友好,野战的开阔视野则有利于狙击手施展他们的绝技。

这就是一个极端的突击手和一个极端的狙击手之间的矛盾,民间早有人指出过,这或将成为天狼转会吾名后这个新阵容的隐患之一。